有市民朋友询问,自己曾提取过公积金还商贷,现在想通过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房,问是否会影响贷款额度呢?实际上,影响公积金贷款额度的因素有很多, 各位如果也有相同的问题,不妨来了解看看。
武汉住房公积金中心回复称, 根据《武汉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施细则》规定,公积金贷款额度根据我市最高贷款限额、贷款最高比例、借款人家庭实际还款能力及住房公积金缴存状况4项因素取最小值确定可贷额度。
1、最高贷款限额
缴存职工家庭购买第二套改善性自住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
2、贷款最高比例
购买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比例参照首套房贷款比例执行。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和第二套改善性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含)以下的,最低首付款比例降低至20%。其他贷款条件不变。
3、实际还款能力
贷款额度不高于按照借款人及配偶的还款能力。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借款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之和 配偶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之和)?35%(还贷比例)?12个月?贷款年限。
4、住房公积金缴存状况
贷款额度按照借款人的公积金缴存时间和缴存余额综合确定(按借款人及配偶缴存余额之和据实计算,且近6个月内补缴的住房公积金不参与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缴存余额 配偶公积金缴存余额),公积金缴存账户必须为正常缴存账户。
可通过武汉住房公积金官方网站、支付宝市民中心及武汉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等多种互联网服务渠道,注册登录个人网上业务系统自助进行贷款额度试算。最终贷款额度以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审核结果为准。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7、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的;
8、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在本市就业且离开本市的;
9、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10、职工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