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对糖尿病患者在医保方面有哪些优待政策呢?通过城市留言板,其实能找到不少相关的问题,对于还不清楚的市民朋友,正好可以来了解看看。如果你也有相关的疑问,欢迎登陆武汉城市留言板,向有关部门询问。
家住武昌市民张先生:听说确诊糖尿病后可以申请纳入慢性病管理,购药时可以提高报销比例,不知如何办理?
市医疗保障局:你主要咨询糖尿病是否可以办理门诊治疗重症(慢性)疾病的问题。糖尿病在我市门诊重症(慢性)疾病31个病种内,参保人员申请办理门诊治疗部分重症(慢性)疾病,需提供个人申请(医保科提供)、本人社会保障卡的原件和复印件、近两年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治疗相关疾病的病历资料,近期1寸或2寸证件照5张。经办机构受理资料后,需到指定有重症鉴定资格的医疗机构去鉴定,由重症鉴定专家组出具鉴定意见。
江岸同鑫花园朱先生:高三学生有居民医保,现住江岸区辖区内,现诊断为1型糖尿病,请问有无相关居民医疗保险方面优待政策?
市医疗保障局:你主要咨询武汉市城乡居民医保慢性糖尿病门诊购药的问题。根据《武汉市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就医服务管理办法》规定,对已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需采取降血压、降血糖药物治疗,且未纳入我市门诊治疗重症(慢性)疾病保障范围的参保人员,可享受市民医保“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一是诊断确认。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实行基层医疗机构定点管理。我市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负责对患有“两病”的参保居民进行诊断确认。具体流程是:
①参保人员在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后,由接诊医师向符合条件参保人员开具诊断证明,并填写《武汉市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②参保人员持本人社会保障卡和《申请表》到该院医疗保险办公室登记,医保办核验参保人员身份及诊断证明后,将诊断及医师信息录入医保结算系统,并在处方及《申请表》上盖章确认。
二是用药建档。参保人首次用药,需办理登记建档。具体流程为:
①参保人员持本人社会保障卡及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盖章的《申请表》,按照就近、方便的原则到1家符合条件的定点基层医疗机构申请登记建档。
②基层医疗机构核验资料后,为符合条件的参保患者办理建档手续,在医保结算系统中确认患者相关信息,并将诊断证明等资料留存备查。基层医疗机构完成建档后,参保患者即可享受“两病”门诊用药保障。
③参保人员选定的就诊医院原则上一年只能变更一次,如需要变更,参保人员可持本人社会保障卡到基层医疗机构办理。“两病”门诊用药居民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为50%,糖尿病月度支付限额40元。
家住江汉区前进街燕马社区马先生:视网膜病变,怎么办理重症(2型糖尿病导致),如何办理重症流程和需要哪些资料?
市医保局驻江汉医保科:按照武汉市医疗保险中心发布的《门诊治疗部分重症(慢性)疾病办理须知》要求,明确您申报重症需要的资料和办理流程等须知。同时,由于无参保人的身份证号无法查询到参保人参保信息,为避免申报多跑路,工作人员向您强调了必须在您家人现参保所在辖区的医保经办部门申请重症申报业务。
江汉区北湖街市民杜女士:我是一名糖尿病和冠心病的重症患者,已办理了两项疾病的医保重症,一年报销金额为9000元额度,但糖尿病发展较快,已影响到眼部视网膜病变,糖尿病用药开销较大,目前心脏介入术效果比较稳定,用药开销较固定,现在糖尿病用药额度不够,而心脏病用药额度略有结余。请问能不能在我固定额度内,把两项疾病的额度做一下调整?
市医疗保障局:根据武汉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门诊重症(慢性)疾病管理的通知,糖尿病(职工医保)年度支付限额为7000元,血管介入治疗术后(职工医保)年度支付限额为7000元,如同时办理两种及以上门诊重症(慢性)疾病的,统筹基金年度支付限额在最高的病种限额基础上每增加一个病种增加2000元,直至最高支付限额,但分别不能超过单病种规定的年度支付限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