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在武汉城市留言板上询问要是购房发票丢失能否办理房产证这个问题,相关部门也及时的给出了相应的答复,如何你也有这个疑惑不妨我们一起来看看怎么解决这个问题吧。
网友:本人16年在武汉经开区组合贷款购得房产一处,但是当时没有及时办理不动产证,现在急需办理,但发现购房发票已经丢失,请问如何办理不动产证,办理不动产证流程是怎么样的,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图源:武汉城市留言板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发票遗失可调取复印开发商留存的购房发票存根联(加盖开发商财务章),即可办理。
(1)银行抵押证明等资料(不动产登记证明或期房抵押证明原件、加盖银行公章的不动产登记委托授权书、加盖银行公章的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如银行未备案还需不动产登记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银行营业执照);
(2)商品房买卖合同;
(3)不动产登记申请书(或房屋登记申请书);
(4)权属证书(《房屋初始登记证明》、《土地分割登记证明》或《不动产登记权属证明》);
(5)购房发票;
(6)房产分户图(不动产办理的权属证明不需要);
(7)申请人身份证;
(8)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调解书、生效的初审判决书等)(申请夫妻“增、减”名联办时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