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市民到城市留言板向人社局询问,自己和妻子分居两地,目前在事业单位工作,想请探亲假的话是有几天呢?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如果单位不放怎么办?说起探亲假,可能会有网友感到陌生,实际上我国对请探亲假是有相关规定的。
武汉市人社局回复称,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国发【1981】36号),凡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配偶的待遇。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探望配偶,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30天。
未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年给假一次,20天,也可根据实际情况,2年给假一次,45天。
已婚员工探望父母,每4年给假一次,20天。探亲假期是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另外,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
职工与用人单位就探亲假等事项存在争议的,可申请本单位工会组织进行调解,也可申请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
传统意义上的过年,多半还是选择在家团聚。
大年三十,全家人团聚在一起守岁,吃饺子,看春晚。零点一到,辞旧岁迎新春。
初一,可以到同房亲属家拜年,尊老爱幼本来就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晚辈给长辈拜年,也能促进家族间的情谊。
初二,给亲戚拜年,拜丈人,看舅舅,姑舅表亲在一起团聚。
初三,是春节的最后一天,吃罢午饭,把年前"接"来的先人送走,桌上摆放的献果大家分着吃了,这个年也就过完了。
其实过年也是普天同庆,缅怀祖恩,纪念逝去的长辈亲人的时候,大年三十接来,正月初三送走,也融合着孝道和怀念。
不过现在很多年轻家庭会选择出门旅游,毕竟每年的长假也不多。如果家里人都同意旅游,也是不错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