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12月21日河南沈丘县在核酸检测中发现4例阳性人员,目前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已经发布最新的公告。邻近元旦和春节假期,各位一定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有紧急提醒中提到的情况的,需主动报备。
12月21日,河南沈丘县在核酸检测中发现4例阳性人员,属西安自驾返沈人员。
12月19日,河南省项城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报,沈丘县谢营行政村群众李某丽和谢某欢从西安返回沈丘,经排查和核酸检测结果,这两名群众疑似为新冠肺炎病例。
提醒该市广大群众,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及时与当地社区联系,并做好防护进行核酸检测,按要求做好防控措施:
①12月19日早上6点半至12月22日,在沈丘周营镇至赵德营镇十字路口边的包子店吃过饭的人员;
②从12月19日早上6点半至12月22日,近距离接触过李某丽和谢某欢的人员。
当前国际疫情始终高位流行,国内多省市相继出现散发病例和聚集性疫情,近期,我国陕西省西安市、延安市,安徽省宿州市,广东省广州市、东莞市,北京市通州区等地也陆续通报本土新冠肺炎病例,且我国天津市、广州市及长沙市相继发现境外输入奥密克戎变异毒株,元旦、春节“双节”临近,新冠疫情防控压力进一步增大。为全力守护广大人民群众健康安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再次紧急提醒如下:
一、及时主动报备
(一)近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地市旅居史的人员:云南德宏州,内蒙古呼伦贝尔市,上海浦东新区,浙江杭州、宁波、绍兴,黑龙江哈尔滨、齐齐哈尔等;
(二)11月27日以来有西安旅居史,特别是曲江新区、雁塔区、经开区、碑林区、西咸新区、未央区旅居史入周人员;12月5日(含)以来,有广东省东莞市旅居史的来(返)周人员;12月11日(含)以来,有广东省广州市、安徽省宿州市旅居史的来(返)周人员;12月12日(含)以来,有陕西省延安市旅居史的来(返)周人员;12月14日以来有北京通州区旅居史入周人员;
(三)与各地发布的病例活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
(四)接到各级疾控中心电话告知与病例或密接者有接触或存在时空交集的人员;
(五)所有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人员。
请上述人员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居)、所属单位或所入住宾馆报备,按要求配合尽快落实隔离管控、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各项防控措施。
二、倡导非必要不出周。倡导广大群众在周过节,非必要不出周;密切关注近期国内发生疫情的地区疫情进展情况;不去中高风险地区和报告确诊病例的地区旅游、出差。从外省返周后,须持有健康码和行程码绿码、查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第一时间向目的地所属村(社区)或单位报备,并按照要求填写来(返)周人员登记表,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有关措施。
三是强化人员排查。省外入周人员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和行程码绿码。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港口码头等交通枢纽,各宾馆、酒店、民宿、洗浴中心等具有留宿功能场所和学校等单位加强排查管控,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落实测温验码、查验核酸证明等各项防控措施。发现风险人员,要及时向所在村(社区)报告,并配合落实相关管控措施。
四、做好个人防护。坚持个人防护不放松,坚持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做好家庭环境清洁和垃圾处理。尽量避免前往室内密闭场所,减少聚集,不扎堆。到公共场所应保持一米社交距离,主动配合测温、扫码等防疫措施。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等不适症状,切勿自行诊治,应立即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就诊过程中做好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措施,避免搭乘公共交通工具等。
五、尽早接种疫苗。双节临近,为了更好的保护自己和家人,尽早建立全人群免疫屏障。在没有接种禁忌的情况下,符合条件的群众尽快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已接种两剂次,且满6个月及以上者,尽早接种第三针——加强针。
六、落实防控责任。严格落实个人防控责任。符合上述要求报备的各类风险人群,应第一时间主动报备。如瞒报、虚报或未按规定落实防控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