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26日,发布了《关于修改〈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其中就有育儿假这条规定,很多宝妈想知道育儿假能和产假一起休吗?
市民:按照新的政策,我在2022年3月15日会休完产假,请问产假休完后我可以紧接着休2022年当年的育儿假吗?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条例》第三十一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妇女,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98天)外,增加产假60天,其配偶享受15天护理假;3岁以下婴幼儿父母每人每年享受累计10天育儿假”。育儿假可否和产假连休,您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审核批准,假期结束后按规定销假。
市民:我产假从2021年8月休到2022年2月,那2021年的育儿假10天可以加进产假里,让产假延长10天吗?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条例》规定:“3岁以下婴幼儿父母每人每年享受累计10天育儿假”,相关假期应当在当年内使用,您目前正在休产假,两个假不能重叠休,只有等产假休完再休育儿假。、
市民:政策规定,育儿假按自然年度计算,我孩子2018年12月出生,育儿假可以算到哪年哪月?如果当年没有休或没有休完育儿假,可以转到下一年度吗?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条例》“3岁以下婴幼儿父母每人每年享受累计10天育儿假”按照自然年度计算(例:孩子2018年12月1日出生,2021年11月30日之后就不能享受育儿假)。育儿假的期限按照当年内夫妻实有3周岁以下婴幼儿子女情形确定。相关假期应当在当年内使用,不能结转到下一年度,可以一次性使用,也可以分次使用(例:2021年度育儿假没休或者是没休完的,不能结转到2022年度,2022只能休2022年度的10天育儿假)。
市民:我家孩子将于2022年6月1日满3岁。请问:2022年我应享有的10天育儿假有效期是到2022年6月1日还是2022年12月31日?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3岁以下婴幼儿父母每人每年享受累计10天育儿假,从子女出生之日起,按照自然年度计算。育儿假不包含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职业假。育儿假的期限按照当年内夫妻实有3周岁以下婴幼儿子女情形确定,不按照子女数量叠加享受。育儿假期间视同出勤,工资、奖金照发。您孩子2022年6月1日满3岁,育儿假有效期是到2022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