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市民朋友反映,自己在江夏区交的医保,为什么在洪山区不能用?目前武汉中心城区和新城区医保有没有实现统筹?如果没有如何办理转移呢?有同样疑问的朋友不少,那市医疗保障局已经给出答复,赶快来了解下吧。
武汉市医疗保障局回复,武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尚未实现市级统筹,目前仍需办理医保关系转移,市中心城区和新城区相互转移医保关系时,实际缴费年限是互认的,医保待遇是相同的。
参保人在武汉市中心城区与新城区、新城区与新城区之间申请跨统筹区转移接续医疗保险关系的,对于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携带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代办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向转入地医保经办机构提出转入申请即可。
其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个人账户余额可随本人医保关系同步转移。
个人也是可以正常缴纳社保的,个人参保有两种选择,一是参加灵活就业的职工养老保险和职工医疗保险,另外一种是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那应该怎么选呢?如果年龄小于45岁,建议参加职工社保会合适一些。如果年龄大于45岁,可以优先考虑城乡居民社保。
提醒各位,这两种社保不能同时参保,养老金待遇只能享受其一,其实也没必要重复参保,选择好后只要不断缴,满足缴费年限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