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的新春消费券分为商场消费券、超市消费券、住宿消费券和餐饮消费券,市民抢到消费券可以去往相应的场所消费。具体发放时间及平台见正文。
1月24日至3月4日
宜昌消费券分为四类:商场消费券1000万元、超市消费券400万元、住宿消费券200万元,餐饮消费券400万元。
宜昌消费券面额:商场消费券分为108元、68元两种面额;超市消费券为20元面额;住宿消费券为58元面额;餐饮消费券分为88元、58、18元三种面额。
商家:具备可用支付宝、云闪付、“建行生活”APP任一平台商业支付、纳税(注册)在宜昌市范围的,自愿参加并符合四大行业类别范围正常营业的实体店(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消费者:自愿参与的在宜昌人员。
1、宜昌消费券通过电子券方式面向社会公开线上投放,其中支付宝1150万元、云闪付800万元、“建行生活”50万元(仅参加第三期餐饮消费券投放)。
2、投放分三期,第一期投放1000万元,第二期投放500万元,第三期投放500万元。第一期和第二期未实际核销资金自动结余到第三期资金池。
第一期:投放时间为2022年1月24日(农历腊月二十二)20:00,有效使用期至1月30日(农历腊月二十八)24:00,其中商场消费券500万元、超市消费券200万元、住宿消费券100万元、餐饮消费券200万元。
第二期:投放时间为2022年1月31日(农历除夕)20:00,有效使用期至2月6日(农历正月初六)24:00,其中商场消费券300万元、超市消费券100万元、住宿消费券50万元、餐饮消费券50万元。
第三期:投放时间为2022年2月15日(农历正月十五)20:00,有效使用期至2月21日(农历正月二十一)24:00,其中商场消费券200万元、超市消费券100万元、住宿消费券50万元、餐饮消费券150万元。(前两期结余资金按原类别投放)。
根据实际核销情况,若第三期核算后结余资金超过100万元(含),启动第四期投放,投放时间为2022年2月26(农历正月二十六)20:00,有效使用期至3月4日(农历二月初二)24:00,第四期投放消费券为通用券,根据已确定的四大行业打通使用。
3、商场消费券分为108元、68元两种面额,超市消费券为20元面额,住宿消费券为58元面额,餐饮消费券分为88元、58元、18元三种面额;在线下消费结算使用时,商场、超市、餐饮消费额度分别达到消费券面额4倍可使用1张消费券,住宿消费额度达到消费券面额3倍可使用1张消费券。
4、宜昌消费券仅限当期使用,过期作废。
(一)宜昌消费券仅限本市使用。
(二)宜昌消费券仅可在有效期内使用,逾期作废。
(三)在线下消费结算使用时,商场、超市、住宿、餐饮消费额度分别达到消费券面额4倍、4倍、3倍、4倍及以上可使用1张消费券。
(四)前三期消费者抢领的商场消费券、超市消费券、住宿消费券和餐饮消费券四类消费券按不同类型使用,根据实际核销情况若投放第四期消费券,则为通用券,根据已确定的四大行业打通使用。
商场消费券:限使用于百货商场、购物中心、家电卖场、家居卖场、手机专卖店、服装鞋帽专卖店等。
超市消费券:限使用于超市、便利店、水果店、生鲜店、母婴店、鲜花店等。
住宿消费券:限使用于宜昌市宾馆、酒店、旅馆、民宿等。
餐饮消费券:限使用于餐饮店(含外卖)。
(一)活动期间,宜昌市消费者在承办的三大平台(支付宝、云闪付、“建行生活”)APP上进行抢领,其中“建行生活”APP仅参加第三期餐饮消费券抢领。
(二)每期消费券发放时,宜昌市消费者可在承办的三大平台(支付宝、云闪付、建行生活)APP所投放每一类消费券任意一种面额进行抢领,每个平台帐号每期消费券在每个消费券类别中最多可抢领1张。
支付宝:95188云闪付:95516建行生活:95533宜昌市市场监管局:12315宜昌市公安局: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