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最新消息显示,武汉在2022年也将有不少地区会面临拆迁的情况,其中拆迁的相关公告及通知已经发布。具体拆迁区域及信息见正文内容介绍。
汽发社区是关山大道最后唯二的临街地块,近期终于传出拆迁消息。
作为光谷传统核心的关山大道板块,一直非常缺地,汽发社区拆迁之后,将会迎来一波较大供应!
除了汽发社区,关山大道旁还有华夏学院也确定搬迁至鄂州红莲湖新区,为关山大道板块带来一波土地供应。
11号线二期的关山大道站,由于和红线外的504小区一直矛盾重重,导致施工进度近些年一直停滞,近期504小区迎来拆迁消息。
有网友向洪山区反映称,11号线2期504小区拆迁进度,马上一年又过去了,关山大道站拆迁受阻还未开工,据了解目前还在洪山区政府协调拆迁工作中,这条地铁等了这么多年了,如果还不开工,请问怎样保证在2023年12月31日竣工。
洪山区回复称:经了解, 该市民主要反映的地铁11号线关山大道站的相关问题 10月25日,我单位已安排工作人员前往现场协调处理,具体情况如下:按照区政府的工作要求,即将启动504小区征拆改造工作,目前该片区征拆意愿的摸底调查工作已结束,我街已将相关情况上报区政府,待该片区的工作方案确定后,同时尽快恢复地铁施工。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武汉市2021年度城区第10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鄂政土批(汉)[2021]199号)文件,湖北省(武汉市)人民政府已经批准同意洪山区人民政府对青菱都市工业园D5地块项目涉及的集体土地办理征收和农用地转用手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现状土地类型:征地总面积144079公顷,农用地96856公顷(其中耕地34288公顷),建设用地47223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
集体土地所有权人为:西湾村。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武汉市2021年度城区第5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鄂政土批(汉)[2021]200号)文件,湖北省(武汉市)人民政府已经批准同意洪山区人民政府对长征村、光霞村的项目涉及的集体土地办理征收和农用地转用手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现状土地类型:征地总面积1065公顷,农用地0公顷(其中耕地0公顷),建设用地1065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其中,长征村1.0581公顷,农用地0公顷,建设用地1.0581,未利用地0公顷;光霞村00069公顷,农用地0公顷,建设用地0.0069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
集体土地所有权人为:长征村、光霞村。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干武汉市2021年度城区第5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鄂政土批(汉)[2021]200号)文件,湖北省(武汉市)人民政府已经批准同意洪山区人民政府对井冈山村的项目涉及的集体土地办理征收和农用地转用手续。
现状土地类型:征地总面积02189公顷,农用地0公顷(其中耕地0公顷),建设用地02189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
集体土地所有权人为:井冈山村。
为规范征地程序,加强征地管理,切实维护被征地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现将白玉山明渠(武钢氧气公司——北湖)排水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拟征地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征收土地现状:总面积0.0022公顷,其中农用地0.0022公顷(耕地0公顷),建设用地0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
为规范征地程序,加强征地管理,切实维护被征地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现将白玉山明渠(武钢氧气公司——北湖)排水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拟征地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征收土地现状:总面积0.0063公顷,其中农用地0.0063公顷(耕地0公顷),建设用地0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武汉市新洲区2021年度第33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鄂政土批(汉)【2021】239号)文件,湖北省人民政府已经批准同意新洲区人民政府对下列集体土地办理征收和农用地转用手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现状土地类型为:农用地0.1527公顷(含耕地0.1451公顷)。
集体土地所有权人为:双柳街沙咀村。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武汉市新洲区2021年度第54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鄂政土批(汉)【2021】240号)文件,湖北省人民政府已经批准同意新洲区人民政府对下列集体土地办理征收和农用地转用手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现状土地类型为:征地总面积0.4240公顷,农用地0.4240公顷。
集体土地所有权人为:武汉阳逻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金山村。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武汉市新洲区2021年度第6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鄂政土批(汉)【2021】241号)文件,湖北省人民政府已经批准同意新洲区人民政府对下列集体土地办理征收和农用地转用手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现状土地类型:征地总面积6.081公顷,农用地6.0586公顷(含耕地3.4091公顷),建设用地0.0224公顷。
集体土地所有权人为:武汉阳逻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万山村、宋岗村、施岗村、袁榨村。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新洲区潘塘街垃圾中转站建设工程项目用地的批复》(鄂政土批(汉)【2021】242号)文件,湖北省人民政府已经批准同意新洲区人民政府对下列集体土地办理征收和农用地转用手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现状土地类型为:征地总面积0.1556公顷,农用地0.1556公顷。
集体土地所有权人为:潘塘街姚寨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