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网友询问,自己和女朋友准备以共同名义购买婚房,问是否可以提取双方的公积金来还款呢?目前,市公积金中心已经给出回复,如果你也有同样的疑惑,不妨来看看官方是怎么说的。
李先生和女友准备以两人共同名义购买住房,两人都有公积金,他想知道,买房后双方的公积金都可以提取吗?
市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介绍,对于若李先生婚后配偶(同样未办理过公积金贷款和提取)能否使用组合贷款提取公积金,根据《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武公中规〔2021〕3号)规定,职工及配偶购买首套自住房,使用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在贷款发放并正常还款6个月后,可每36个月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偿还组合贷款中商业贷款部分,职工及配偶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个人住房商业贷款本金。
缴存职工及配偶可在符合以上条件后携带以下材料预约后至公积金各分中心或受托银行网点审核办理:
1、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及提取人I类银行卡;
2、借款抵押合同。
根据《武汉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武公中规〔2020〕3号)规定,转贷人家庭(含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武汉市房产部门的信息系统中有二套(含)以内住房,就其中一套住房申请商转公贷款的,按商转公贷款二套房认定。
根据《武汉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管理暂行办法》(武公中规〔2020〕2号)规定,从2020年10月22日起,实施流动性风险防控一级响应措施,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优先满足缴存公积金职工首套刚需住房需求,二套房商转公暂缓办理。如果家庭名下有两套房屋,故暂无法办理二套房商转公业务。
今年以来,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需求持续旺盛,住房公积金个贷率居高不下,住房公积金流动性不足风险依然存在;市公积金中心严格要求贷款经办银行按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间的先后顺序依次放款;按目前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投放节奏,公积金贷款的抵押担保手续办妥后,放款周期在3个月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