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即将在5月份开始施行关电动自行车相关停放及要求,目前具体要求上怎么样,对于此地的武汉电动车相关规定是怎么样,下面了解下吧。
武汉市近期修订的《武汉市消防管理规定》明确了这一要求,该《规定》指出,将支持有条件的老旧小区,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鼓励安装电梯电动自行车智能管控系统等禁止电动自行车进入电梯的设施。上述《规定》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
新修订的《武汉市消防管理规定》指出,居民住宅区应当按照消防管理相关规定,划定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支持有条件的老旧小区,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鼓励安装电梯电动自行车智能管控系统等禁止电动自行车进入电梯的设施。
《规定》明确,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消防安全组织,协助消防救援机构开展灭火救援。街道办事处应当设置社区微型消防站(应急服务站),建立社区志愿消防队,配备消防电瓶车、摩托车等公共消防装备器材,加强与消防救援机构联勤联训联战,开展值班值守、消防巡查和灭火处置等工作。
近年来,随着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大型商业综合体等建筑发展迅猛,大体量、大跨度的建筑火灾防控难题不断增多,《规定》明确,总建筑面积大于20万平方米的商业综合体、占地面积大于15万平方米的物流园区、占地面积大于100万平方米的学校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按照建设标准建立单位小型消防站,承担本单位的火灾扑救工作。单位小型消防站接受消防救援机构的调度指挥和业务指导。
此外,《规定》还提出,消防救援站保护半径外的有关场所或者区域应当建立政府小型消防站,承担规定服务区域内的火灾扑救工作。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按照建设标准建立单位小型消防站,承担本单位的火灾扑救工作等。在消防处罚方面,《规定》也进行了修改,如在违反消防管理相关规定的处罚额度上,从“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修改为“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