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这段时间,有网友资讯关于失业补助金的一些问题。此前,在湖北省公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援企稳岗促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已经明确将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那具体领取数额,可以来了解下。
1、参保1年及以上人员的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不超过每人每月500元;
2、参保不足1年人员的发放标准不超过每人每月300元。
对符合条件的人员,从申领的次月按月发放,发放不超过6个月。
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保障范围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新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参保1年及以上人员的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不超过每人每月500元,参保不足1年人员的发放标准不超过每人每月300元。
上述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2021年底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备付期限不足2年的地区,可结合本地区就业形势和基金支付能力统筹研究确定,确保失业保险基金可持续运行。大力开展失业保险待遇“畅通领、安全办”。健全基金审核、公示、拨付等监督机制,利用信息化手段验证资格条件、信息比对核查,严防欺诈、冒领、骗取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