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潜江市插班生转学需要符合一定条件方可办理,且城区公办学校(包括园林与泰丰所辖学校)之间不能相互转学,具体转学条件及时间限制见正文。
除返乡回读学生外,城区公办学校不得接收非正常转学插班学生入学。返乡回读需具有城区户籍(转到园林城区学校的需要具有园林户籍,转到泰丰所辖学校的具有园林或泰丰户籍),户籍迁入时间满1年,且能提供有效居住证明。对于符合条件的返乡回读学生,学校要予以接收,不得组织转学学生进行测试,并以测试结果作为是否接收学生转学的条件。
城区学校实行“同城不转”原则,即城区公办学校(包括园林与泰丰所辖学校)之间不能相互转学,以确保正常稳定的教学秩序。
符合条件的返乡回读学生持城区户口簿、有效居住证明于8月20日至29日到对应学校申请转学插班。学校认真核实学生资料,符合条件的填写《转学申请表》,校长签字、加盖学校公章后报分局(学区)审核。分局(学区)于8月30日前汇总报市教育局基教科审核。未经基教科审核,学校擅自接收转学插班的,将不予办理学籍转接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