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明确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最近几天,济南已经连续发布多条楼市调控政策,打算买房的朋友可以来做个详细的了解。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房地产调控的工作要求,促进济南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对住房公积金贷款首套房认定及异地户籍家庭首套房首付款比例明确如下:
1、首套房认定标准由本市户籍职工家庭在本市无住房且无住房贷款(含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记录的,调整为本市户籍家庭在本市无住房的。
2、非本市户籍家庭首套房贷款首付比例由60%调整为30%。
3、以上政策的实施以房屋网签时间为准,自2022年5月24日起施行。
5月22日,济南官宣放松限购范围、限售条件和公积金贷款额度等三项调整政策,具体包括:
1、不再将长清区、章丘区列入限购范围;
2、将上市交易的限售条件,由取得不动产权证满2年调整为限购区域内住房网签满2年可持证交易;
3、在济南市行政区域内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一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最高可贷款额度由30万元提高至35万元,两人及以上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最高可贷款额度由60万元提高至70万元。
5月23日,济南官宣将再增加三项新举措,降低购房门槛,降低首付比例,具体包括:
1、支持养老及多子女家庭合理住房需求。本市户籍家庭, 限购区域内家庭住房总套数在两套及以下,有父母投亲养老情况并取得居住证6个月以上的,可在限购区域内增购商品住房1套;家庭有2个(含)以上子女的(子女已经取得本市户籍,其中至少1个未成年),可在限购区域内增购商品住房1套。
2、优化非本市户籍家庭购房条件。非本市户籍家庭在我市限购区域内限购1套住房,在济南市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由“近3年内连续2年”调整为“近2年内连续1年”;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购房者,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由“6个月以上”调整为“3个月以上”。
3、优化个人购房信贷政策。经山东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研究通过,本市户籍家庭在我市限购区域内限购2套住房,二套房商业贷款首付比例由60%调整至40%。本市户籍家庭在本市无住房的,无论此前有无贷款记录,购买住房申请贷款视为首套住房贷款。非本市户籍家庭贷款首付比例由60%调整至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