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各位考生,今年湖北经济学院考点上传确认材料的时间将于11月5日下午5点截止。还没办理网上确认的考生要抓紧时间了!
仅面向选择“4250湖北经济学院”作为报考点(报名号以4250开头)并已于10月28日22:00前在研招网完成网上缴费的所有考生,具体包括以下两类考生:
(一)武汉地区报考湖北经济学院的考生;
(二)湖北经济学院和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应届本科毕业,且报考在武汉未设报考点的省内高校招生单位及报考省外招生单位的考生。
(一)考生初次上传材料时间:2024年11月2日9:00至11月5日17:00(逾期不能上传),已经缴费确认的考生可通过登录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上传审核资料。补充材料上传截止时间:11月6日17:00(逾期不能补充材料)。
(二)考点网上审核材料时间:2024年11月2日至11月6日,每天9:00—17:00。
(三)网上确认期间,请考生随时关注网上确认系统审核状态和站内消息短信通知。对于少数学历或身份等信息存疑的,由本考点通知其到现场进行确认;未按期提供符合条件相应材料导致审核不通过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建议考生不要在网上确认初次上传材料的最后一天提交审核材料,以免因审核不通过没有足够的时间准备补充材料而错过网上确认。未按时完成网上确认的本次报名无效。
(一)考生需上传本人近三个月内正面、免冠、无妆、彩色电子证件照,本人手持身份证正面照片。
(二)网上报名期间显示学籍学历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须根据实际情况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具体情况如下:
1.应届本科毕业生须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本科期间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考生,还需上传公安部门出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或包含曾用名的户口本个人页。
2.自学考试届时可毕业本科生,提供考籍所在地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出具的自学考试成绩证明。
3.国家承认学历的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提供就读高校出具的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证明。
4.往届毕业生须上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1年以后的毕业生)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001年以前的毕业生)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毕业后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考生,还须上传公安部门出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或包含曾用名的户口本个人页。
(三)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在就读学校所在地报考,还须上传所就读第二学士学位学校的学生证或者学校出具的在校就读证明。
(四)往届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户口武汉市的须上传户口本户主页及个人页(集体户口仅提供个人单页);异地报考的往届毕业生须上传武汉市公安部门办理的有效居住证原件(包括已办理的有效居住证电子证件和卡片证件,不包括申领居住证的凭证或者电子记录),或报考点当地工作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的社保缴费凭证,且网上确认时不应离职、社保不应停缴。
(五)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须上传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内页图片。
(六)在读研究生报考须上传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网上确认流程和所需材料及标准可参考《2025年网上信息确认流程及所需提交材料及标准》,相关要求以研招网上传界面显示的实际要求为准。
(一)考生应仔细阅读网上确认系统中的诚信承诺书。通过研招网系统网上确认成功的考生,视为已签署承诺书。
(二)考生仅能保留一条有效的网上报名信息。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在规定时间提交相关材料完成网上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得修改。
(三)根据教育部规定,往年硕士研究生考试中作弊被停考的,还在停考期的考生今年不允许报考。违反此规定的考生,报名和网上确认无效。
(四)网上确认前考生要妥善保管本人居民身份证,可提前准备好符合标准要求的近期手持身份证正面的照片;网上确认期间发现身份证遗失,又无上述照片的,可办理临时身份证,网上确认时上传手持临时身份证正面的照片;网上确认结束前仍未上传相关材料的,无法通过网上确认,本次报名无效。
(五)考生登陆研招网进行上传网上确认资料后,应在网上确认期间及时关注本人网上确认材料审核情况,一旦审核不通过应在规定时间内补充上传材料,未按时完成网上确认的本次报名无效。
(六)除本人彩色电子证件照和本人手持身份证照片按前述要求提交外,其他材料照片或图片要求对焦准确,照片清晰,照片中文字可肉眼识别。考生必须按要求上传本人真实有效的照片、证件、证明、凭证等图片材料,不得上传虚假、无关或其他不符合要求的图片,否则报考点工作人员将审核其网上确认不通过,其报名信息无效。
(七)残疾考生如需我校考点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请提前与我校考点联系。
(一)2025年硕士研究生考试均在标准化考场进行,考生须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刷证入场。
(二)考场配备网络摄像头、金属探测仪、无线信号干扰器等设备,考场统一配备计时钟,考生不得携带手表类计时工具。
(三)考生可于考前十天左右自行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须使用A4 幅面白色纸张。请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试信息及考生须知,考试信息如有误应立即与报考单位联系,以免影响考试。准考证正反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四)考试时间: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考试时长为6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3日举行,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其中,12月21日上午8:30-11:30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12月21日下午14:00-17:00外国语;12月22日上午8:30-11:30业务课(一)或专业基础综合;12月22日下午14:00开始业务课(二);12月23日上午8:30-14:30业务课(二)。
(五)文具要求:根据湖北省教育考试院规定,本考点不统一订购考试文具,建议参加初试的考生应按照以下要求选择性自行携带文具:2B铅笔2-3支或2B自动笔1支、笔芯1盒,0.5毫米黑色字迹签字笔2-3支,橡皮擦1块,三角板2个(45度三角板和30、60度三角板各1个),透明垫板1个,透明文具盒或包装袋1个(禁止使用不透明的文具盒和铁制文具盒)。其他文具要求,由考生按照准考证的相关信息自备。
(六)诚信报名,诚信考试。考生考前应仔细阅读诚信应考承诺书,并学习《刑法修正案(九)》《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的相关条款。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考试违纪或作弊的考生,将取消单科或各科成绩,情节严重的给予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罚。在校生参与作弊的,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在职人员参与作弊的,通知其所在单位,由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考试作弊涉嫌违法的,交由司法机关按《刑法修正案(九)》第284条(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处理。
(七)其他有关事项请查看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2025年湖北省硕士研究生考试网上报名须知》。
(八)如有变化,以我校研究生处官网最新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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