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企业公积金缓缴政策是今年针对困难企业扶持政策,从6月至年底,凡是满足条件的可以进行申请缓交,下面了解下当前政策内容。
一、政策内容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困难企业,可申请缓缴2022年6月1日至12月31日的住房公积金。缓缴期内,其在职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受未连续逐月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影响。
二、办理指南
(一)办理条件
1.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发生困难的企业(不含人力资源类企业);
2.正常缴存至2022年5月31日;
3.申请缓缴须与职工充分协商,并制定补缴计划。
(二)办理材料
1.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2.《单位阶段性缓缴(解除)住房公积金申请表》(可在武汉公积金中心官方网站下载)。
(三)办理方式
1.柜面办理。单位经办人携带相关材料到所属分中心即时办理。
2.邮寄办理。单位经办人需将身份证复印件及申请表原件加盖单位公章,采取寄付方式邮寄至所属分中心,符合条件的即时办理;不符合条件的,将及时电话通知单位经办人。
(四)恢复缴存及补缴
企业缓缴于2023年1月1日自动解除,其缴存方式同时恢复,也可申请提前解除缓缴。解除缓缴一年内,应当一次性或分次补缴其缓缴部分的住房公积金。
需继续申请缓缴的,应当在缓缴期满前30日内重新申请,按《武汉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实施细则》(武公中规〔2018〕6号)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