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职工医保除了住院,其他都不是能报销的,列如看诊及买药,都是用的职工医保账户的余额,下面了解下武汉职工医保门诊看病报销指南。
不可以报销,可以使用个人账户的余额支付
根据《武汉市人民政府令》[2022]313号《武汉市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规定,武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可持社会保障卡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或药店购药 ,发生的医疗费用按医保目录进行项目对应,医保目录中的项目,均可使用个人账户的余额支付,若账户余额不足,可使用现金或者银行卡支付。若发生的医疗费用不在医保目录中,则只能使用现金或银行卡支付。
在职职工的报销比例和退休人员的报销比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职工住院:
三级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86%,个人自付比例14%;
二级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89%,个人自付比例11%;
一级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92%,个人自付比例8%;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统筹基金支付比例92%,个人自付比例8%。
退休人员:
个人自付比例是职工个人自付比例的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