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异地生育报销也是比较方便了,目前大面支持异地就医及报销,对于武汉异地就医的生育报销是怎么报销的,下面了解下。
市医疗保障局回复表示,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生育保险政策的有关意见》(武人社规[2018]1号)规定:非长驻外地工作的参保女职工因个人原因需在外地实施生育和计划生育手术的,可到女职工的用人单位所在辖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者通过武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网“网上社保办事大厅”申请生育保险就医,经审核通过后可到外地进行生育保险就医,生育医疗费用在规定金额以内的,按实际费用支付;生育医疗费用高于规定金额的,按规定金额支付。
现金垫付的生育医疗费用如何报销?
申报材料包括:在非武汉市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实施生育分娩、流(引)产、计生手术的书面申请;填报《武汉市医疗生育保险报销申报表》;提供住院医疗费用发票及住院费用清单原件,出院小结、病案首页、门(急)诊病历、长期医嘱、临时医嘱、手术记录和麻醉记录(手术患者附报);参保人社会保障卡复印件;代办的话要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等。
参保人员因个人原因需在外地生育分娩的,按《武汉市职工生育和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支付标准》执行,符合规定的生育医疗费,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费用结算;超过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结算。
门诊产前检查费用限额标准为700元,其中首次产检费用定额185元。
生育分娩医疗费用的定额标准为:
顺产:三级医院2500元、二级医院2200元、一级医院2000元;
助娩产:三级医院2800元、二级医院2400元、一级医院2100元;
剖宫产:三级医院3900元、二级医院3100元、一级医院2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