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专题内容,准备跟大家介绍下如何办理独生子女证,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准备哪些材料。有这方面疑问的网友欢迎来了解看看,希望能帮大家解决问题。
根据计生相关政策,凡属合法夫妻,符合《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在国家实行独生子女政策期间(2016年1月1日之前),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育龄夫妻,女方年龄在49周岁以内,可申请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具体条件如下:
1、孩子出生在2016年1月1日之前
2、女方年龄在49周岁以内
3、夫妻双方共同申请
1、父母身份证
2、户口本
3、结婚证
4、小孩出生证明
5、一家三口免冠登记合照,红底,三张
1、由女方到所在单位(无单位的到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领取《申请审批表》;
2、经双方单位(无单位的由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初审同意后,送女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或街道办事处审核(需携带户口簿、原件)。乡(镇)人民***或街道办事处应在十五天内审核完毕,报所在地的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附户口簿复印件);
3、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应在接到《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内审批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发独生子女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