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关于生育保险合并入职工医疗保险引起了广泛的关注,那么合并后对市民的生活有什么影响呢,我们还能正常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吗?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新政策内容及目前试点城市有哪些。
1、统一参保登记。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同步参加生育保险。完善参保范围,促进实现应保尽保。
2、统一基金征缴和管理。
生育保险基金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统一征缴,统筹层次一致。按照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之和确定新的单位费率。
3、统一医疗服务管理。
两项保险合并实施后实行统一定点医疗服务管理,执行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以及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生育医疗费用原则上实行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促进生育医疗服务行为规范,强化监控和审核。
4、统一经办和信息服务。
经办管理统一由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实行信息系统一体化运行。
5、确保职工生育期间生育保险待遇不变。
参保人员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等各项生育保险待遇按现行法律法规执行,所需资金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6、确保制度可持续。
各地要增强基金统筹共济能力,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制度保障能力,合理引导预期,完善生育保险监测指标,根据生育保险支出需求建立费率动态调整机制。
两险合并后,按照原有政策,个人不用缴纳生育保险费,而是由单位来缴费。这项政策依然保留。
缴费费率也是一个关注点。据悉,两险合并实施后,将按照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费率之和确定新的费率。如目前武汉市职工医保单位缴纳费率是8%,生育保险是0.7%,就合并为8.7%,比较简化。
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对职工个人而言,只需要缴纳医保费,缴费比例和过去相比不会有变化。
这位负责人还强调,两险合并实施并不是两个险种合并为一个险种,而是合并经办管理,生育保险依然存在,并没有取消。
据公开数据,12个试点城市启动1年后,参保人数比试点前增长12.6%,明显高于同期全国5.5%的增长水平,充分说明两项保险合并带来的共济效应。
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对市民而言,不管什么时候生孩子,待遇保障不会改变,手续上应该更简化,保障将越来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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