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武汉个人所得税中,需提前扣除子女接受教育的支出,按照《办法》标准,每名子女每月定额扣除标准为1000元,那么不同的受教育程度是一样的吗?可选择扣除方式还有哪些,预计在什么时候就可是开始扣除了,下面我们一起来看具体规定。
▩ 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上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 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子女,按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标准执行。
注意:
上述受教育地点,包括在中国境内和在境外接受教育。
▩ 每个子女,每月扣除1000元。
▩ 多个符合扣除条件的子女,每个子女均可享受扣除。
两种扣除方式:
▩ 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
▩ 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
注意: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学前教育阶段:
为子女年满3周年当月,至小学入学前一月。
学历教育:
为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入学的当月,至全日制学历教育结束的当月。
学历教育期间,包括因病或其他非主观原因休学但学籍继续保留的休学期间,以及施教机构按规定组织实施的寒暑假等假期。
▩ 子女在境内接受教育的,无需留存资料;
▩ 子女在境外接受教育的,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境外教育佐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