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一个关于武汉市城乡居民的好消息,那就是高血压糖尿病纳入医保报销,报销比例达50%,这对于患者家庭来说是福音。那么武汉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报销什么时候开始执行呢,具体的报销政策是怎样规定的。
日前,市医保局下发通知,正式将我市城乡居民参保人员高血压糖尿病(以下简称“两病”)患者门诊用药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可达50%。本月底前,开始执行报销政策。此举可让我市22万多城乡居民“两病”参保患者受益。
新政策保障对象为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经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规范诊断,确诊为高血压、糖尿病并采取药物治疗的“两病”患者、需采取药物治疗的患者可享受此政策。已被纳入门诊重症(慢性)疾病管理的“两病”患者,仍按照原政策执行,不重复报销。
对“两病”患者门诊降压或降血糖的药物,按照国家新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所列品种,优先选用目录甲类药品、国家基本药品、通过一次性评价的品种和集中招标采购中选药品。
将完善“两病”门诊用药长期处方制度,保障患者用药需求。根据医师处方管理规定和病情需要实行定量开药,药品用量不超过药品说明书规定的最大剂量;
对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家庭医生服务团队签约管理服务,且病情稳定、依从性较好、需要长期服药的慢性病签约患者,可一次性开具治疗药物不超过一个月的药量,首次长期处方必须在实体医疗机构开具;
在一次处方药量使用完毕之前不能重复开药,重复开药不予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