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疫情期间,只要是指定对象就可以享受武汉水价实行优惠政策,此外还停征污水处理费。下面有武汉水价优惠政策的申请方式和所需材料,有需要办理的可以在指定时间内申请。
一、 优惠政策
(一) 水价优惠
1. 执行非居民水价的民办教育机构(在我市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民办中小学、幼儿园、中职学校和文化教育类培训结构)。
2. 执行非居民水价的商贸流通、餐饮食品、旅游住宿、交通运输行业个体工商户。
2020年1月1日—6月30日,对上述用户用水价格下调10%,中心城区供水价格为1.908元/立方米,新城区根据当地发改委发布的用水价格优惠政策执行。
(二)停征污水处理费
2020年2月1日—6月30日,对在我市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停征污水处理费。
(三)其他优惠扶持政策
2020年1月1日—6月30日期间,对个体工商户欠费不停水。对民办教育机构欠费不停供。疫情结束3个月内,补缴水费的,免收违约金。
二、 受理条件
申请办理用水优惠的民办教育机构和个体工商户,应当与武汉市水务集团为供用水关系。
由市水务集团抄表收费到户的民办教育机构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为水务集团终端用户),双方签订的《供用水合同》应当在合同存续期内;
市水务集团总表供水,由房屋产权人(或物业公司)负责抄表收费的民办教育机构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为水务集团总分表用户),其总表《供用水合同》应当在合同存续期内。
三、办理程序
(一)办理方式
水务集团终端用户,通过武水在线网站、武水集团微信、支付宝营业厅或各供水营业厅自行办理;
水务集团总分表用户,由房屋产权人(或物业公司)收齐资料后统一办理。
办理渠道如下:
武汉水务集团微信公众号;
武水在线官网http://whwater.com/;
武汉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支付宝生活号。
(二)申请材料
申请办理用水优惠时,需提交如下材料:
1、水务集团终端用户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民办教育机构办学许可证;
经办人身份证;
结算水表客户代码。
2、水务集团总分表用户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民办教育机构办学许可证;
房屋产权人(或物业公司)委托函;
房屋产权人(或物业公司)经办人身份证;
总表结算水价优惠登记汇总表;
总表结算停征污水处理费登记汇总表;
结算水表客户代码;
(三)政策执行
申请享受优惠政策的办理环节为2个:受理申请(含资料核验)、办理及结果回告。
申请享受优惠政策的办理时长:最长不超过5个工作日。
申请优惠政策的办理时限:2020年12月31日前,逾期不予受理和补办。
转载自武汉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