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中小微企业社保单位缴纳部分减免,那么大企业能不能享受社保免征呢?有些市民朋友觉得自己的企业被划定为大型企业不合适,希望能够重新对企业类型进行划定。对此,官方回答来啦。
不能,因为本次免征的对象是中小微企业,大型企业不在免征之列。企业划型的认定名单是省里根据2019年的国家统计局数据确定的。
企业划型的认定名单是省里根据2019年的国家统计局数据确定的,如果企业对划型有异议,可向当地人社部门或税务部门提出申请,会有一套专门的划型争议处理机制。
2020年7月至12月,除省统一确定的400多家大型企业以外,其他参保企业继续免征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预计还可减少参保企业社会保险缴费成本约60亿元,其中,养老保险约54亿元。
2020年2月至6月期间,中央决定对湖北省所有参保用人单位(除机关事业单位以外)免征三项社会保险费的单位缴费部分。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以用人单位方式参保的,参照执行上述政策。上述政策累计为武汉市统筹范围内参保用人单位减少社会保险缴费成本约101亿元,其中,养老保险约94亿元。
中央决定对中小微企业的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的政策实施期延长至2020年底,2020年7月至12月,除省统一确定的400多家大型企业以外,其他参保企业继续免征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预计还可减少参保企业社会保险缴费成本约60亿元,其中,养老保险约54亿元。
1、“三项社会保险”,指的是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不涉及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
2、本次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只是减免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职工个人缴费部分都不享受减免政策。
3、由于机关事业单位不涉及经营问题,受疫情影响较小,因此,也不纳入此次减免政策的范围。
4、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的核心就是“免”“减”“缓”三项政策:
(1)“免”:各省份对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的政策,延长执行到2020年12月底。湖北省对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的政策,继续执行到2020年6月底。
(2)“减”:湖北以外的全国其他省份对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减半征收的政策,延长执行到2020年6月底。
(3)“缓”: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继续缓缴社保费至2020年12月底,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