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电网供电有一点的标准的,真的居民、商业企业共用的阶梯电价不同,关于阶梯电价的收费也不同,关于武汉居民阶梯电价采取的一档二档三档二,具体是怎么收费的,下面一起看看内容:
为促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引导居民合理用电、节约用电,我国开始对居民用电实行阶梯电价。阶梯电价是阶梯式递增电价或阶梯式累进电价的简称,是指把户均用电量设置为若干个阶梯分段或分档次定价计算费用。截止2012年底,全国29个省市均已公布执行方案。
国家电网供电范围内的“一户一表”城乡居民用电户。
“一户一表”:居民用户原则上以住宅为单位,一个房产证明对应的住宅为一“户”。没有房产证明的,以供电企业为居民安装的电表为单位。
各省市电力公司对阶梯电价实施范围有更详细的规定。
不同省份对于阶梯电价的结算周期可能有所不同,大多以日历年为单位。如北京、黑龙江均以年用电量为计费周期,即以年度各抄表周期累计满12个月的用电量作为计算阶梯电价分档电量标准,电费采取按抄表周期预结算、年度清算方式。年度用电量未达到阶梯电价分档电量标准的跨年不结转。
将居民月用电量按照满足基本用电需求、正常合理用电需求和较高生活质量用电需求划分为三档,电价实行分档递增。
总用电量=第一档用电量+第二档用电量+第三档用电量
第一档电费=第一档用电量*第一档电价
第二档电费=第二档用电量*第二档电价
第三档电费=第三档用电量*第三档电价
总电费=第一档电费+第二档电费+第三档电费
档次 标准 电价
第一档 0至2160千瓦时(即180度/月) 0.573元/千瓦时
第二档 2161至4800千瓦时(即400度/月) 0.623元/千瓦时
第三档 4801千瓦时及以上 0.873元/千瓦时
备注:执行年阶梯后,居民用电按照先第一档,再第二档,最后第三档的次序对应相关电价算电费。对于用电量较多的客户,也许在使用完一档、二档电量额度后,年底月份电量就只是三档的高电价了。
执行年阶梯后,居民用电按照先第一档,再第二档,最后第三档的次序对应相关电价算电费。
武汉市居民第一档基础电价为0.573元/千瓦时,第二档电价是在基础电价上加0.05元,第三档电价是在基础电价上加0.30元。对于用电量较多的客户,也许在使用完一档、二档电量额度后,年底月份电量就只是三档的高电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