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5月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就发布了十个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问题解答,其中就有商转公具体条件,包括原商贷款发放后正常还贷6个月以上,已办理产权证、信用良好等,你是符合转公积金的人群吗,往下来看。
(一)原商贷的贷款银行必须是管理中心受托银行;
(二)原商贷发放后已正常还款6个月及以上,无逾期贷款,并提供由贷款银行出具的原商贷正常还款记录和贷款余额证明;
(三)原商贷所购房屋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
(四)转贷人及其配偶信用良好,同意由受托银行查询并打印个人信用征信报告,并符合管理中心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信用审核标准》(以下称“信用审核标准”);
(五)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提供经济收入证明应同时附上近期6个月及以上的工资[包括奖金]收入流水明细或个人纳税记录);
(六)无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且无影响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
(七)同意由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机构提供转公积金贷款担保;
(八)原商贷借款人为单身,在申请转公积金贷款时已结婚,需出具借款人夫妻双方约定原商贷所购房屋产权共有的公证书及共同还款声明;
(九)原商贷借款人已离异,经法院判决或裁定、或离婚协议中明确其房屋产权归属已不在原商贷借款人名下的,原商贷借款人或配偶都不能办理转公积金贷款;
(十)原商贷房屋购买人为父母子女(不包括与多个子女)联名购买的,可以申请办理转公积金贷款,但必须共同签订转公积金贷款抵押合同,提供房屋共有权人同意将房屋用作公积金贷款抵押且共同还款的具结书,并进行公证。父母子女直系亲属关系的认定,以户口薄、户籍管辖部门的证明或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认定方式为准;
(十一)原商贷借款人未缴存公积金、其配偶方正常缴交公积金并符合转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以办理转贷;
(十二)二手房转公积金贷款房屋房龄(以建成年份为准,下同)不超过20年(含20年),并且转贷人同意由管理中心认可的房屋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答: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按规定连续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6个月及以上,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一手房或二手房时办理了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的职工,可以本人或配偶的名义(以下称“转贷人”)申请转公积金贷款。但需注意,个人住房组合贷款中的商业贷款不能办理转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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