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近期还能使用医保卡买药,近期医保卡系统全面升级平台,新的医保系统目前来使用医保卡结算出现异常怎么办,具体怎么回事,下面了解下。
1、多种原因可能导致问题出现
据介绍,我市医保信息平台切换上线需要医保业务部门、系统开发商、定点医药机构以及参保人共同参与、密切配合,除了系统自身功能不断优化以外,还有一些因素可能影响到参保人员的正常结算。
比如,有参保人反映医保卡余额为0,“很有可能是参保人存在一人多条医保参保信息的情况”。据介绍,上线新的医保信息平台后,为规避参保人员重复参保现象的发生,按照国家医保局要求,一个参保人员只能保留一个有效参保账号,如果参保人以前参加过职工医保,而近一年参加的是居民医保的话,目前的有效账户显示的就是居民医疗保险。居民医保是不含个人账户金额的,所以当市民持医保卡到药店或者医院消费时发现医保卡金额变成了0元,并没有显示参保人的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金额。而且,一人多条医保参保信息还会导致无法办理医保业务,包括住院无法登记结算、药店不能购药、个人账户余额不正确、异地就医不能备案等。
有参保人反映,过去可以使用医保卡支付的药品,现在不能刷卡支付。记者了解到,新的医保系统上线后,“明确在目录范围内有国家统一标准编码的药品、耗材和诊疗项目,才能使用医保卡支付”。目前全市普通医保定点药店都已经恢复了医保个人账户结算业务,市民可以使用医保电子凭证和社保卡支付有国家标准编码的药品、耗材。不过,国家药品目录一直在调整,后期如果相关药品通过了审核获得编码,也可以用医保卡进行支付。
此外,部分医院因自身系统改造问题,部分医保服务尚未恢复,也会影响医保结算效率。“由于每个参保人面临的情况都是个例,需要逐一审核落实,请参保人理解并耐心等待”,据介绍,我市医保部门正在协调各方力量解决问题。目前,参保人异地就医院内转诊备案、门诊慢病重症药品购买、住院结算等集中反映的问题正加快解决。
2、部分系统功能仍需完善
新平台上线初期,系统运行还不稳定、功能还不完善,可能产生卡顿、掉线、医保电子凭证和社保卡无法正常使用,甚至医疗费用结算出现偏差等现象,这是上线国家平台各地市普遍存在的问题。武汉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新的医保系统上线后,还需要一个持续完善的过渡期,“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跟进解决”。
目前,武汉市医保部门将积极与上级部门和新平台技术服务公司沟通,督促协调完善新系统,待新系统完善后进行补办,确保参保对象按政策规定享受医保待遇。同时,如果在医保经办机构不能正常办理某些业务,此时医保经办部门会先收取参保人的办理资料,由区医保经办机构办好后通知参保人。对于短时期实在解决不了的问题,我市医保部门会及时公告。
3、实行医保业务“延期办”
目前,我市还有部分医保业务没有恢复,已经恢复的业务正不断优化。武汉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停机至业务办理恢复前,我市各项医保业务办理时限到期的,实行“延期”办理。
具体包括:不影响参保人员医保待遇,待新平台完善后,仍按政策规定办理;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急需办理医保业务的,可联系各区医保经办机构进行申请,区医保经办机构收件后分类处理,系统无法处理的,待新平台完善后,再进行集中补办。属于参保单位和个人原因影响医保待遇的,仍按政策规定执行。
此前,针对停机切换期间存在的各类医保业务办理问题,医保部门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各大媒体等渠道发布了停机公告,在公告中详细说明了各类医保业务的临时办理方案,参保人遇到问题可咨询办理解决。
据介绍,根据各地上线的经验看,“新系统上线的2到4周之内,各项问题在参保人员就医购药过程中会逐步暴露,待各项数据平稳过渡,系统趋于稳定,问题产生频次就会显著降低”。
6日,武汉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绝不会因为医保系统问题,影响参保人员正常医保待遇。
一、门诊治疗部分重症(慢性)疾病登记
1.针对当前部分参保人在旧医保系统中办理了门诊重症(慢性疾病)登记,但在新医保系统中结算报错,提示“没有有效门诊慢特病登记”的参保人员,各区医保经办机构在老医保系统中查询其重症历史登记信息后,在新医保系统中录入信息并完成审核。
2.针对当前部分参保人在旧医保系统中办理了门诊重症(慢性疾病)登记,但在新医保系统中结算报错,提示“就诊医药机构不是登记医药机构的参保人员”,由各区医保经办机构在新系统中为参保人修改就诊医药机构,并完成审核。
二、住院起付线减免认定
针对停机期间部分在院人员减免起付线的问题,前期武汉市医保中心已经协调新医保平台开发商,按照医疗机构提供的在院名单进行批量处理。对仍有部分在院人员漏报导致未减免起付线的参保人员,由各区医保经办机构核实情况后在新系统中为参保人办理起付线减免登记。
三、住院交叉审批
针对停机期间,部分参保人在新系统中入院,结算时提示住院日期有重复的问题,由各区医保经办机构核实具体情况,确实可住院的,在新系统中为参保人员办理住院交叉登记,登记之后参保人员住院可正常结算。
四、参保人员待遇资格开通
1.新的参保登记系统上线前,因欠费造成无待遇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员,2022年1—3月待遇不受影响。由各区医保经办机构在新系统中核实参保人员参保状态,且承诺待参保登记系统上线后按时足额缴纳保费的,为其在新医保系统中为参保人员办理登记,并完成审核,同时开通其在2022年1—3月医保待遇。
2.参保登记系统上线前,无法参加职工医保的参保人员在2022年3月底前补办参保登记手续且补缴医保费用的,2022年1—3月待遇不受影响。各区医保经办机构可在新医保系统中为参保人办理登记,并完成审核,开通其在2022年1—3月医保待遇。
3.新系统上线初期就诊时,提示无待遇的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由各区经办机构在老系统中核实其本年度医保待遇,如医保待遇显示正常,在新医保系统为参保人办理登记,并完成审核,参保人员即可正常享受2022年1—12月居民医保待遇。
五、转诊转院备案
各区医保经办机构在新系统中为参保人办理
市内定点医院转院登记和转异地住院登记,并完成审核。
1.参保人在市内定点医院转院,办理登记后可为第二次住院减免(补差)起付线。
2.参保人经经办机构审核同意转外市外住院的,办理登记后,参保人可在异地直接刷卡结算。
六、生育备案
由各区医保经办机构在新医保系统中,为全市女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居民办理生育就医登记。
七、异地就医备案登记
1.各区医保经办机构在新医保系统中审核,并为参保人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登记。
2.针对异地就医国家医保服务平台来件和政务网鄂汇办来件,由各区医保经办机构在新系统为参保人办理相关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