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毛坯房就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来装修,但是现在买房很少有毛坯房,一般都是精装房。最近武汉精装修商品房买卖合同将有调整,所以有购房打算或者是未来将要买房的人可以提前了解一下有哪些变化。
昨日获悉,武汉市拟调整完善《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现售)》,对房屋装饰装修约定条款作进一步细化,于12月13日至19日公开征求意见。
通过查询发现,在商品房装饰装修及相关设备标准方面,征求意见稿提出了更多约定条款。
变化一:
合同附件中指出,出卖人未经双方约定增加的装置、装修、装饰,将视为无条件赠送给买受人。
变化二:
在合同中,双方就装饰装修主要材料和设备的品牌、产地、规格、数量等内容进行具体约定,包括按照厨房、卧室、客厅等功能区划分,对建筑的墙面、地面、顶棚等区位的材料、设备等做出约定的条款。
变化三:
此外,在首次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方面,合同文本指出,购房人在办理房屋交付使用手续前,应当持《武汉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通知书》到指定的维修资金交存窗口或专户管理银行所属营业网点进行交存,凭已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专用票据办理房屋交付使用手续。
购房人未按规定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至专户管理银行的,出卖人不得将房屋交付给买受人,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买受人承担。出卖人已作为业主交存过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购房人应当向出卖人支付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变化四:
商品房现售合同征求意见稿指出,开发商承诺不采取分割拆零销售、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的方式销售商品房;承诺按照规划用途进行建设和出售,不擅自改变该商品房使用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