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江夏区教育局发布了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制教师的公告,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及幼儿园合同制教师。各位如果有兴趣的话,可以来做个详细的了解,希望大家都能早日找到合适的工作。
符合岗位条件和要求的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2023年江夏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制教师600名,各岗位具体招聘计划详见《武汉市江夏区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制教师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1)。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遵守本单位工作纪律;
4.身体及心理健康,具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年龄条件和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能胜任所报考岗位工作。
(二)资格条件
1.学历学位:中小学教师岗位要求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同时取得相应学位;幼儿园教师岗位要求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2023届高校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取得时间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
2.年龄: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1月。专科、本科生及硕士研究生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40周岁及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普通话等级:幼儿园教师、语文教师的普通话等级须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学科教师的普通话等级须二级乙等及以上。
4.教师资格:需符合下列三项条件之一:①具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②持有有效的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③2023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应具有毕业高校颁发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其中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人员应在规定的一年时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逾期将依法解除聘用合同。中小学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高段可低用。
5.以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6.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具体见《武汉市江夏区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制教师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1)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
4.现役军人、在读非2023年7月31日前毕业的人员(在全日制高校就读的非2023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较低层次学历、学位报考);
5.原工作(聘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
6.被列入司法机关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及国家部委联合惩戒备忘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7.在公务员录用考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尚在记录期限内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23年7月18日,在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政府网和湖北人才网上发布招聘公告,应聘人员可在网站上进行岗位查阅。
(二)网上报名
1.提交应聘申请。应聘人员于2023年7月18日10:00至7月23日12:00期间登录湖北人才网首页的“招考易”栏目,进入“人事考试服务平台”,点击相应公告,提交应聘申请(含上传照片,此后所用照片要求一致,未上传照片或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将不能通过审核)。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提交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提交报名申请后,尚未审查和已通过资格初审的,均不能修改本人信息或改报其他职位,应聘申请未通过的,7月23日12:00以前,可改报符合应聘条件的其他岗位。7月19日至7月22日期间每日10:00在湖北人才网发布岗位应聘量统计信息,为应聘人员提供报名参考。请应聘人员尽早提交报名信息,避免出现临近报名结束前,因报名人员众多造成网络拥堵,导致报名无效或无法改报的情况。
2.查询网上审查结果。应聘人员应于7月18日17:00至7月24日12:00登录湖北人才网查询网上审查结果。
3.免笔试资格认定。博士研究生可免笔试,免笔试人员须在线报名并通过初审后携带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认定。
(1)免笔试手续办理时间、地点及审核所需资料。
时间:2023年7月18日至7月23日(9:00—11:30;14:30—17:00);
地点:江夏区教育局206办公室。
审核所需资料:《武汉市江夏区2023年合同制教师招聘考试报名表》、《武汉市江夏区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制教师免笔试申请表》(附件2)、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教师资格证、1寸登记彩照1张(所有证书须审核原件、提交复印件)。
联系电话:027-81820014
(2)未按时参加免笔试资格认定的,视同放弃免笔试资格。通过免笔试资格认定的人员不需进行网上缴费,可直接进入面试,不占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的比例,面试成绩即为个人综合成绩。
4.网上缴费确认。通过网上报名审核的应聘人员,按鄂价费规〔2011〕100号规定,须及时登陆湖北人才网首页“招考易”进入“人事考试服务平台”栏目“网上缴费”窗口(请使用电脑登陆),登录报名系统并缴纳报名费,以确认报名成功。缴费时间为2023年7月18日12:00至7月24日12:00。7月24日12:00以后缴费的无效,缴费时间以系统显示的到账时间为准,到账有时差,请务必及时缴费,未缴费或不按要求缴费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5.岗位调整。岗位计划人数与报名审核通过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岗位,需要取消、核减或保留的,由区教育局提出申请,报区人社局备案后,公布岗位调整计划。对已报考取消岗位的考生,由教育局征求其本人意见,可重新选择一次报考岗位或放弃报考、申请退费。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届时通过审核并缴费的应聘人员,登录湖北人才网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张黑白打印即可)。请考生遵照准考证要求应试,否则不得参加笔试。
(四)笔试
1.笔试拟于7月底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或笔试公告为准。
2.笔试内容:笔试科目为2科,即《教育综合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试》D类,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其中《教育综合知识》占60%,《职业能力倾向测试》D类占40%。
(五)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在湖北人才网发布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通知。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计划与入围面试人数1:3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列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并对其进行资格复审。
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须按照《江夏区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制教师资格复审材料目录》(携带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凡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或提交的相关材料信息不全或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同岗位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底的顺序依次递补,并通知资格复审。对资格复审合格者,发放《江夏区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制教师面试通知书》。
(六)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资格复审后,依照同一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2.面试时间及地点:以湖北人才网具体通知为准。
3.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
4.面试考核内容:面试考核总分为100分,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职业认知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教育教学实际综合应用能力。
5.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比例未达到1:3的岗位,该岗位考生的考试综合成绩必须达到60分最低分数线(含60分),则可以进入考察、体检阶段。
(七)成绩计算
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4:6比例计入考生综合成绩,然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以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若出现考生综合成绩并列的,则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若笔试成绩仍相同,则以《教育综合知识》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八) 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和面试折算后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人选,进入体检、考察程序。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统一使用《江夏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制教师体检表》。负责体检的医务人员和主检医生须在结果栏签署明确的合格或不合格意见。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内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待体检结论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结果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考察工作由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采取座谈、函询、实地考察或档案资料审查等多种形式进行,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业匹配及报考期间表现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或与应聘岗位不匹配的考察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
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或其他客观原因出现名额空缺时,在应聘同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九)公示
完成体检及考核程序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将在湖北人才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发现并查证核实确有不宜聘用的问题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经公示后无异议者,由区教育局办理合同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属在职人员的,应当提供依法解除或者终止与原单位的劳动合同,并提供书面证明或辞职批复等。
1.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制教师由区教育局所属用人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用人学校未与其续签聘用合同的,合同终止、劳务关系自动解除。
2.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制教师日常管理工作由用人学校负责,对于不服从学校管理、无法胜任教育教学工作、严重违纪违规人员,学校可依法依规予以辞退;合同制教师如在聘期内攻读全日制学历学位,须解除聘用合同。
3.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制教师签订聘用合同后辞职或被学校辞退后,区教育局须报区编办、区人社、区财政部门备案。
1.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制教师实行工资定额制(按人均9.5万元/年标准核定),所需经费由区财政全额纳入财政预算。其工资待遇包括基本工资和绩效奖励工资两部分,其中,基本工资标准按7.5万元/人*年标准核定(含企业职工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实行按月发放;其奖励性工资按2万元/人*年标准核定,由用人学校根据教师工作表现和工作业绩实行按年度考核发放,具体考核发放办法由用人学校制定。
2.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制教师在聘用期间由用人学校依照相关规定为其购买企业职工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企业职工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中单位承担部分由用人学校从合同制教师工资总额中代为缴纳,个人承担部分由用人学校从个人基本工资中扣缴。
3.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制教师职称晋升由区人社局纳入同类公办教师进行管理,但与公办教师实行分类运行的管理办法。
4.用人学校执行的国家规定工时制度和休假制度,同样适用于本次招聘的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制教师。
(一)应聘各环节的有关通知将通过网站发布公告或以短信、电话等形式告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关注湖北人才网。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应聘人员应诚信报考,遵守考纪。对在报名考试中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考试舞弊的应聘者,经查实的,取消本次考试成绩和聘用资格。
(四)公费师范生若需要交纳违约金的,由毕业生自行承担。
(五)江夏区原已录用的合同制教师不得参加本次招聘考试。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取消其聘用资格:
1.本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
2.未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3.未在2023年10月30日前办理完成档案转移手续;
4.隐瞒个人经历、隐瞒病史、不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提供虚假信息或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
(七)本次招聘考试未组织、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个人编辑、出版考试教材;也未组织订阅或指定任何与招聘考试有关的参辅读物及复习资料,未与任何培训机构合作,无备考交流群,请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八)本次招聘考试相关电话如下:
报名政策咨询电话:027-81820014
网上报名系统及缴费咨询电话:027-50766287、027-50728793
准考证下载及打印咨询电话:027-50766287、027-50728793
监督电话:027-87956003
以上电话请于工作时间(8:3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内拨打。
(九)本公告由武汉市江夏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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