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公安厅发布招聘信息,本次招聘岗位包括专职记者、新媒体文字编辑和新媒体初级声像资料采编人员。具体岗位条件和薪酬待遇等,欢迎通过下文了解,希望大家都能找到满意的工作。
(一)人民公安报社湖北记者站专职记者1名;
(二)“平安湖北”新媒体文字编辑1名;
(三)“平安湖北”新媒体初级声像资料采编人员1名。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部分岗位年龄和学历可放宽;
5、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必要的出差及加班。
(二)人民公安报社湖北记者站专职记者要求:
1、新闻传播、中文及公安、法律、政治、历史等相关专业;
2、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和良好的语言表达及沟通能力;
3、从事文字写作3年以上(其中在市级以上媒体从业2年以上),在市级以上媒体发表1000字以上新闻稿件不少于10篇。
(三)“平安湖北”新媒体文字编辑岗要求:
1、有较强文字功底及新闻写作经验;
2、从事文字写作3年以上,有一定新媒体文案编辑及运营经验;
3、工作严谨细致,责任心强,执行力强。
(四)“平安湖北”新媒体初级声像资料采编岗要求:
1、传媒、新闻、摄像、影视制作等相关专业;
2、从事1年以上声像资料采编、导播、管理工作;
3、有10篇以上独立完成且点赞量超10万的短视频作品;
4、在中央、省级新闻媒体,市级以上机关单位政务新媒体有工作(实习)经历。
(五)不得报考情形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国家、省、市规定的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年薪7至8万元左右(含“五险一金”、绩效工资和生活补助等);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1、报名。10月15日前,将《个人详细履历表》发至湖北方阵人力资源集团有限公司邮箱1550268559@qq.com,提交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
2、初审。人力资源公司根据岗位条件,对自愿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择优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3、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政审。人力资源公司会同用人单位对拟招聘人员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的,取消拟聘资格。
5、体检。政审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取消拟聘资格。
6、办理劳务派遣手续。体检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派遣协议并办理相关手续。
联系人:刘听 027-81773183
简历投递邮箱:155026855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