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工程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准备招聘1名科研助理,岗位属于非事业编制,签劳务派遣合同。有兴趣的话,欢迎详细了解。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科研助理1名(劳务派遣)。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自觉维护民族团结,思想政治素质高,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具有团队精神,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表)。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各类公开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6月18日17:00。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通过武汉工程大学人才招聘网进行在线报名,在线报名时请注意查看网站发布的应聘须知。
3.应聘人员需通过武汉工程大学人才招聘网上传以下材料扫描件:①身份证;②就读大学以来的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和盖章的就业推荐表;③职业资格证书;④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近期通过学信网打印);⑤毕业于国(境)外高校的应聘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等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定材料;⑥各类荣誉证书;⑦电子登记照(以“姓氏+报名岗位”命名)等。
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资格审查
1.关于年龄时间节点的说明:岗位年龄要求28周岁及以下,即为199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关于毕业证、学位证等证明材料的说明: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可以按期毕业的证明,国(境)外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取得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明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学校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武汉工程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符合报名资格的人员名单,并通知考核有关事宜。
(三)考核方式
考核采用面试方式,资格审查后组织面试,面试时间、地点、方式将通过武汉工程大学人事处网站另行通知。
(四)体检、心理测试和考察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心理测试和考察环节人员。
体检在校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心理健康测试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进行;考察主要对考生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生自愿放弃或体检、心理测试、考察不合格的,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面向社会予以公示。
(五)公示
经体检、心理测试、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武汉工程大学人事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学校非事业编制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武汉工程大学人事处网站为本次公开招聘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应聘人员注意查看相关信息,并保持手机等通讯工具畅通。
咨询电话: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薛老师:13397100606
人事处 高老师:027-87905332
监督举报电话:
校纪委机关 邓老师:027-871956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