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办理:
- 身份证办理
身份证是一个人的象征,上面有自己的信息,一般上大学都是需要。一般第一办理身份证是16岁,那么如何办理身份证呢?需要带上哪些材料呢?办理地点和需要花费多少钱呢?小编为大家解答
办理条件
1、年满十六周岁的武汉户籍公民:年满十六周岁的本市户籍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2、未满16周岁的武汉户籍公民:未满16周岁的本市户籍公民可自愿申领,由监护人携同申领。
办理材料
1、申领人居民户口簿
2、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办理流程
1、公民居民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并进行“二代证”人像采集;
2、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应当申请换领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3、公民在申领、换领、补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在申请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同时申请领取临时身份证;
4、办理居民身份证时限: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35个工作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公民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在收到申请后的三日内将临时居民身份证发给申领人。
办理地点
户籍所在派出所
武汉各区县市的派出所
上班时间
周一到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周六:上午9:00至16:00(中午不休息)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3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收取工本费20元。
- 身份证补办
身份证是一般是需要随身携带的,特别是在学校里面,填写某个材料。那么如果身份证掉了需要怎么补办,需要去哪了补办,需要哪些材料呢?具体流程让小编来告诉你吧。
办理条件
公民遗失居民身份证的,可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遗失补办,未满16周岁的,由监护人携同办理。
温馨提示:
1、身份证遗失,会导致有些人利用你的身份证做一些不法的事情
2、些地方的派出所不会要求让你挂失,挂失是个人做法
3、公民办理丢失补领证件的行为本身就告知了公安机关证件丢失的事实,不需要再办理挂失和登报声明,也没有相关法律规定公民丢失居民身份证后必须这么做。
办理材料
1、本人居民户口簿;
2、本人近期标准照片(一寸黑白正面免冠大头照片)3张。
备注:一般现场采集照片,所以可以不必带照片。
温馨提示:
1、很多地区已经可以代补办,有的地区补办不用再次提交照片,确切的信息流程请咨询当地派出所;
2、未满16周岁的,提供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及亲属关系证明;
3、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本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
4、《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可在居民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窗口领取。
办理流程
1、申请人或代补办人到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一般为公安派出所)办理补办手续;
2、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3、工作人员校验户口簿和审阅《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4、缴纳证件工本费用并领取办理回执;
5、收到领取通知或者办理身份证60个工作日后,携带办理回执到办理地点领取身份证。
办理地点
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普通身份证三十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补领40元/证,临时身份证10元/证。
- 身份证换证
身份证是有一定的有效期的,一般首次办理有五年的有效期,第二次有十年的有效期,后面有效期会越来越长。那么如何换取身份证呢,需要哪些材料呢?需要多少钱办理呢?小编来告诉大家
办理条件
1、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其中身份证有效期剩余90天起即可申请;
2、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
注:未满16周岁的,由监护人携同申领。
办理材料
1、本人户口本;
2、本人身份证。
办理流程
换领身份证需要带上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换证须本人前往派出所办理,并现场采集指纹。30个工作日后,本人到场领取新证。
备注:办证时请穿着颜色鲜艳或深色衣服,不佩戴首饰化浓妆,“素颜”拍照,“但稍微涂一点粉底遮瑕是可以的”。随意平视前方、脊背挺直、下巴微收,也可以为照片增色。
办理地点
户籍地所在派出所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20元工本费
- 临时身份证
有时候身份证不小心丢失了,但是需要坐火车等需要身份证的活动,这时候就可以去火车站的大厅办理临时身份证,一般只有两天有效期,那么如何办理临时身份证呢?小编来告诉大家
办理条件
在身份证遗失或者损坏等无法使用或者没有身份证可用的情况,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办理材料
1、本人居民户口簿;
2、本人近期标准照片2张。
办理流程
1、本人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领取《临时身份证申报单》或《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2、持户口薄及派出所开具的《临时身份证申报单》或《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分局户政窗口申请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
3、分局户政窗口受理申请,开具《临时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4、申办人员凭《临时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于三个工作日后到分局户政窗口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办理地点
户籍所在地派出所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10元
- 身份证异地办理
在湖北的外地居民因身份证到期、丢失、需要换领、补领的,凭居民户口簿或复印件、居民身份证或复印件、居住证申办。那么该去哪里办理呢?小编来告诉大家!
办理条件
1、户籍在武汉市外,在武汉有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且在本市办理了流动人口登记的人员;
2、居住地就近的异地办证受理点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
注:首次办理二代身份证仍需回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
办理材料
1、持有《武汉市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
2、申请人持有居民户口簿或原居民身份证的,且在本市有流动人员登记信息;
3、在本市有“流动人员登记信息”,并在我市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持有工商执照的;
4、在本市有“流动人员登记信息”,并持有在我市的居住证明,包括:本人房屋产权证明、出租屋租赁合同、亲戚或朋友提供居住房屋的证明或街道、社区出具的居住证明;
5、持有本市大中专院校、中小学的学生证或学籍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
1、居住地受理: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手里申请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2、户籍地签发: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3、居住地制作和发放证件: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办理地点
江岸区户政服务中心
江岸区胜利街306号
027-85391004转2
江汉区户政服务中心
江汉区新华路251号
027-58767006转8019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费用:换领每张20元,补领每张40元
办理时限:60个工作日
- 护照办理
护照是主权国家发给本国公民出入国境和在国外居留、旅行等合法的身份证件,一起证明该公民的国籍、身份及出国目的。那么该如何办理护照呢?小编来告诉大家。
办理条件
申请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不予签发普通护照:
1、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
2、无法证明身份的;
3、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4、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
5、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不能出境的;
6、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的;
7、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认为出境后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8、公民因妨害国(边)境管理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因非法出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被遣返回国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自其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被遣返回国之日起六个月至三年以内不予签发普通护照。
办理材料
1、近期免冠照片一张以及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
注:自2015年12月28日起,公民申办因私出入境证件不再需要提交户口簿,未成年人、学生、外地户口等具体情况可电话咨询,以当地受理民警最终答复为准。
3、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并提交其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护照及复印件;
4、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
5、省级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报经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批准,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6、现役军人申请普通护照的,应当由其所属部队驻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受理。受理机构应当要求其提交近期免冠照片一张以及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表》、本人的身份证件、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