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荆门生三胎有什么补助,目前促进生育政策,对于不少地区生三胎还是有不少福利待遇,下了解下。
荆门市印发的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明确生育三孩的家庭,每月发放500元育儿补贴,直至孩子满3周岁。补贴条件如下:
1、一是夫妻双方中至少一方为荆门市户籍;
2、二是在市内医疗机构生育三孩的家庭。
此外,对夫妻双方中至少一方为荆门户籍,在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三区购买首套或改善型普通住房的生育二孩及三孩家庭发放购房补贴,其中二孩家庭给予一次性补贴2万元,三孩家庭给予一次性补贴4万元。
一是:对夫妻双方中至少一方为荆门户籍、女方年满35周岁、未曾生育过子女、确需实施辅助生殖技术的家庭,按每户累计不超过1万元的标准给予辅助生育补助金。
二是:有两个及以上未成年子女的职工家庭在荆门市购买首套或改善型住房时,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额度最高可达到规定限额的1.2倍。
三、湖北荆门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
1、降低生育医疗费用。规范产前筛查,明确孕期必检项目清单和收费标准并向社会发布,探索产前检查按人头付费。加强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监管,规范不孕不育诊治。对为我市户籍、在市内医疗机构建档检查的孕妇,提供免费无创产前基因检测。对夫妻双方中至少一方为我市户籍、女方年满35周岁、未曾生育过子女、确需实施辅助生殖技术的家庭,按每户累计不超过1万元的标准给予辅助生育补助金,据实报销,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其中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等三区由市、区财政各承担50%。(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财政局)
2、优化生育保险政策。做好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支付和生育津贴保障,优化生育保险经办服务,推进生育待遇“免审即享”。落实住院分娩按病种付费,探索将生育医疗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一管理办法,同步推进生育医疗费用DIP支付方式改革。根据国家、省统一部署,完善三孩生育保险待遇政策。适时调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生育医疗费用补贴标准。(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市卫健委)
3、推动托育提质降费。按照《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荆办发〔2020〕8号)要求,落实托育服务土地规划、人才支持、财政补贴等各项支持政策。统筹规划建设社区托育服务设施,对8000人以上的社区,按照不少于4个托位/千人的标准在新型综合社区建设中配套解决。对托育机构用水、用电、用气、用热实行居民价格。对普惠性托育机构根据招收情况给予每个托位每年600元的补贴。对省、市评选的示范试点机构给予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资金来源按原渠道列支。有条件的地方可通过发放托育补贴、托育服务消费券等形式,降低家庭托育负担。(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4、减轻家庭教育负担。全面落实幼儿园公用经费财政补助政策。义务教育学校全面推行课后服务,加强课后服务保障。多部门协同全面开展好寒暑假托管服务。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全面提升作业管理水平、课堂教学质量和课后服务水平,切实减轻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加强校外培训机构规范管理,建立校外培训机构治理长效机制,切实减轻学生校外培训负担,减少家庭教育支出。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符合生育政策的义务教育阶段多子女家庭可申请子女同时就读同一学校(校区)。(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总工会)
5、加强财税政策支持。积极落实国家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对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税费优惠等各项政策。减免经济困难家庭入托、入园、入学等费用。对夫妻双方中至少一方为我市户籍、在市内医疗机构生育三孩的家庭,每月发放500元育儿补贴,直至孩子满3周岁,所需补贴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其中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等三区由市、区财政各承担50%。(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市卫健委)
6、加强住房政策支持。在配租公租房时,对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可根据未成年子女数量,在户型选择等方面给予适当照顾。对夫妻双方中至少一方为我市户籍,在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等三区购买首套或改善型普通住房的生育二孩及三孩家庭发放购房补贴,其中二孩家庭给予一次性补贴2万元,三孩家庭给予一次性补贴4万元,所需补贴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按所购住房区域由市、区财政各承担50%。各县(市)可结合实际制定本地购房补贴政策。有两个及以上未成年子女的职工家庭在我市购买首套或改善型住房时,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额度最高可达到规定限额的1.2倍。(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财政局、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
总得来说,荆门针对符合条件的三孩家庭每月补贴500元,购房一次性补贴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