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2022年度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办理时间为3月1日至6月30日,各位一定将时间记清楚,最好尽早完成申报。相关说明,可以先通过下文了解。
2023年6月30日。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需办理汇算:
1、已预缴税额大于汇算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
2、2022年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汇算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
因适用所得项目错误或者扣缴义务人未依法履行扣缴义务,造成2022年少申报或者未申报综合所得的,纳税人应当依法据实办理汇算。
纳税人在2022年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汇算:
1、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的;
2、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
3、已预缴税额与汇算应纳税额一致的;
4、符合汇算退税条件但不申请退税的。
下列在2022年发生的税前扣除,纳税人可在汇算期间填报或补充扣除:
1、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支出;
2、符合条件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以及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3、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
4、符合条件的个人养老金扣除。
同时取得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的纳税人,可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申报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但不得重复申报减除。
2022年度汇算办理时间为2023年3月1日至6月30日。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纳税人在3月1日前离境的,可以在离境前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