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武汉生孩子可以享受哪些带薪假期?一共多少天?下面就来跟各位做个说明。如果公司不按规定履行相关假期,作为员工一定记得维护自身权益,向有关部门反映问题。
按法定结婚年龄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另外根据最新《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符合法律规定结婚的夫妻,可以在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延长婚假,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妇女,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60天。(国家规定产假98天+湖北省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增加产假60天,共158天)
妇女产假的期限应当自批准休假之日起按照自然日连续计算,包含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产假视同出勤,工资、奖金照发。
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3岁以下婴幼儿父母每人每年享受累计10天育儿假,从子女出生之日起,按照自然年度计算。
育儿假不包含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职业假。育儿假的期限按照当年内夫妻实有3周岁以下婴幼儿子女情形确定,不按照子女数量叠加享受。育儿假期间视同出勤,工资、奖金照发。
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妇女,其配偶享受15天护理假。
休假时间不包含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职业假。护理假期间视同出勤,工资、奖金照发。
相关假期应当在当年内使用,不能结转到下一年度,可以一次性使用,也可以分次使用。如与用人单位就产假延长、育儿假等事项发生争议,可向企业所在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向武汉市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