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医保改革引起很多市民朋友的讨论,大家最关心的问题还是,改革后个人医保待遇是否降低了?对于退休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来说,看病报销费用究竟有没有变的更实惠?
改革后单位参保职工门诊待遇水平较调整前有所提高。
改革前,我市单位在职职工一年的个人账户平均划入额约为2400元,如当年发生政策范围内的门诊就医费用5000元,其个人负担为2600元;
改革后,个人账户平均划入额约为980元,如其当年在一级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同样发生政策范围内费用5000元,扣除700元起付线后,可享受门诊统筹报销待遇,报销金额为3440元(4300元*80%),再使用980元的个人账户后,个人负担下降为580元,降低了近78%。
改革后退休门诊待遇水平较调整前有所提高。
改革前,我市单位退休人员一年的个人账户平均划入额约为3000元,如当年发生政策范围内的门诊就医费用5000元,其个人负担为2000元;
改革后,个人账户划入额为996元,如其当年在一级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同样发生政策范围内费用5000元,扣除500元起付线后,可享受门诊统筹报销待遇,报销金额为3780元(4500元*84%),再使用996元的个人账户后,个人负担下降为224元,降低了近88%。
不会清零。
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制度实施后,职工医保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可以享受与职工同样的门诊统筹报销待遇,因此对在职灵活就业参保人员不再给予门诊和购药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