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网友询问,武汉医保改革后怎么报销?每次到门诊看病都要超过起付线才能报销吗?针对大家的提问,武汉医疗保障局已经给出详细的答复,下面就来了解看看。
武汉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在承担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可享受即时结算,应由个人负担的部分,可使用个人账户或现金进行结算,无需个人垫支或来回跑路报销,应由统筹基金支付的部分,由定点医疗机构记账。
不是必须每次门诊看病都要超过起付线才能报销。如果一次看病就超过起付线,当次就可享受报销。一年内,如果首次看病没有达到起付线,不能报销,下次或者多次看病,医疗费用累计达到起付线以上,就会开始报销。
举例:
退休人员李某在门诊统筹定点医院:
1、首次门诊就诊发生医保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以下简称合规医疗费用)200元,未超过起付标准,全部由个人自付;
2、第二次在一级医院门诊就诊发生合规医疗费用400元,此时,李某年度就诊费用为600元,超过起付线的100元,可以按照84%的标准报销84元;
3、当年内,李某去任何门诊统筹定点医院门诊就诊,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都可以直接按照相关比例报销。
1、已经具备门诊慢特病资格的患者不受影响。
2、新增了普通门诊统筹报销待遇,在享受门诊慢特病待遇的同时,也可以享受门诊统筹待遇,若门诊慢特病待遇不能满足治疗需要,可以同步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3、增加门诊慢特病病种。我市享受门诊报销待遇的慢特病病种将从28类32种扩大到37类70种。例如: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之前只纳入肝移植、肾移植,调整后归并为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一类,同时将心脏、肺、骨髓移植均纳入保障范围。(武汉医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