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职工医保共济账户怎么使用?医保门诊共济最新政策是什么?今天的专题内容,准备和大家介绍下共济账户,正好需要了解的市民朋友不妨来看看。
1、需先在“湖北智慧医保”手机APP完成家庭成员共济关系的绑定。
家庭成员共济关系绑定条件:
①医保个人账户授权人为我市范围内正常缴费的职工医保参保人,且已经激活医保电子凭证。
②个人账户共济对象(也称个人账户共济使用人)为我市范围内正常缴费的职工或居民医保参保人,需激活医保电子凭证。
2、绑定共济关系后,就医购药应出示使用人本人医保电子凭证。
结算时,将优先划扣使用人本人医保个人账户余额,若使用人为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余额不足或无余额,使用人为居民医保无个人账户时,系统将随机使用授权人的个人账户余额进行支付。
含义:普通门诊统筹是指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按比例进行报销。
1、享受条件
正常缴费且在待遇享受期内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可以享受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2、承担门诊统筹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
我市医疗保障定点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以及一级、二级、三级医疗机构提供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服务,参保人员到上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可享受职工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3、报销比例
含义: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资金可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等家庭成员在武汉市定点医药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
1、共济条件
医保个人账户授权人为我市范围内正常缴费的职工医保参保人,且已经激活医保电子凭证。
个人账户共济对象(也称个人账户共济使用人)为我市范围内正常缴费的职工或居民医保参保人,需激活医保电子凭证。
2、支付范围
个人账户共济对象(职工医保参保人)在我市市域内药店购药,门诊、门诊慢特病、住院等就医时发生的个人负担费用可使用授权人的个人账户结算。
3、绑定及使用方法
共济关系绑定、解绑可通过“湖北智慧医保”手机APP完成,医保关系正在转移或者终止、暂停医保关系的参保人暂不能绑定。
个人账户共济对象就医购药时,应出示本人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结算时系统优先使用本人个人账户余额;若无余额时,系统将使用授权人的个人账户余额进行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