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二套房何时能办理商转公贷款?公积金贷款可以提前还款吗?以上问题,武汉住房公积金中心作出了详细的答复,相信能解开各位心中的疑惑。
为更好地发挥制度住房保障功能,加强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管理,优先满足缴存职工的刚性基本住房需求,武汉公积金中心印发了《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武公中发(2020)14号)等规定,当全市住房公积金个贷率超过85%时,商转公贷款的受理范围仅限于原个人住房商业贷款借款人家庭的首套住房贷款。
首套住房贷款的认定标准为:转贷人家庭(含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武汉市房产部门的信息系统中仅有一套住房,并与拟申请商转公贷款的房屋为同一套住房,且在武汉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中无贷款记录的,认定为首套住房贷款。因今年以来全市住房公积金个贷率仍在90%以上,住房公积金流动性不足风险尚未根本缓解,为维护更多缴存职工特别是刚需职工的贷款权益,市公积金中心决定暂不放开二套房商转公贷款业务。
目前,正在对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进行重新修订,并对流动性风险等级进行重新设置。一旦住房公积金流动性合理充裕后,将放开二套房商转公贷款业务。
借款人从贷款发放的次月起,可随时办理提前部分还款或提前结清贷款业务。公积金贷款每一年度提前部分还款的次数无限制,每次提前部分还款可选择100元(含100元)以上的任意金额,办理时不会收取违约金。需注意:贷款期限1年的,借款人不能办理提前部分还款!
根据《武汉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武公中规[2020]3号)规定,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对象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按规定连续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6个月及以上的职工。在异地缴存公积金的职工不能办理商转公贷款。
之所以这样做,主要是为了防范住房公积金流动性不足的风险。武汉是全国为数不多开展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城市,防范和化解公积金个人贷款风险一直是公积金管理重中之重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