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有市民朋友询问,武汉社保账单在哪查询?如何打印出来?那这次准备和大家介绍下具体的操作方法,希望能给需要的朋友提供帮助。
(一)湖北政务服务网:
1、使用电脑浏览器进入“湖北政务服务网”;
2、点击右上角“登录”,跳转到登录界面(个人登录),推荐使用手机支付宝或鄂汇办APP实名扫码登录,也可注册账号后登录;
3、点击右上角“回首页”,在“特色服务”中点击“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信息系统”,自动跳转到“湖北省政务服务社会保险网上办事大厅”;
4、选择需要打印的参保地,点击“社保电子证明”;
5、点击“湖北省社会保险参保证明(个人专用)”;
6、分别选择需要打印的险种,如“企业养老保险”,点击查询或打印,下方显示近36个月的参保缴费情况。打印文件为PDF格式,自带电子章。
(二)微信小程序——武汉社保:
第一步:进入武汉人社小程序,进行登录和授权;
第二步:选择“事项”板块,选择“基本查询”栏目;
第三步:选择“个人参保证明”;
第四步:选择“险种类型”、“参保缴费地”,然后点击“查询”即会出现参保证明,点击图片预览,长按即可保存图片至相册,然后即可自行打印。
武汉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持医保电子凭证或者社会保障卡在就诊医疗机构院内即时结算,应由个人负担的部分,可使用个人账户或现金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应由统筹支付的部分,由定点医疗机构记账。
(1)就医时应当持本人医疗保障凭证就医或者社会保障卡
按照《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参保人员应当持本人医疗保障凭证就医、购药,并主动出示接受查验。同时由于门诊统筹实行的起付标准是年度累计制,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如果不通过医疗保险信息系统直接结算,经办机构无法准确掌握参保人的费用信息。
(2)需在定点医院就医
参保人不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或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按规定无法享受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待遇。
(3)直接结算,无需个人垫支或来回跑路报销
参保人员在待遇期内凭本人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在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在通过医疗保险信息系统直接结算时按规定比例报销,参保人结算时只需要支付个人自付部分,无需个人垫支或来回跑路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