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双方是集体户口,孩子如何落户?那今天就来跟各位介绍下最新政策,看看申请条件和办理流程是怎样的,希望能给需要的朋友提供帮助。
办理时限
窗口办(1个工作日)/网上办(5个工作日)。
申请条件
父母双方均为学校集体户口,所生子女可随(外)祖父母登记户口。
需要材料
1.《申报户口登记表(出生登记类)》;
2.申请人居民身份证;
3.拟落户居民户口簿;
4.《出生医学证明》;
5.婚姻状况证明或非婚生育说明;
6.与(外)祖父母的亲属关系凭证。
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派出所受理→审核→派出所办结
网上办理流程:网上申请→派出所受理→审核→通知当事人到派出所现场办结或邮寄办结
线上申请流程
1. 搜索“湖北公安政府服务平台”。
2. 点击【户政】,按关键词搜索办理事项。
3. 点击【网上申报】即可办理。
新生儿按自愿原则,可凭《出生医学证明》随父、随母登记户口。新生儿如随父亲落户武汉,父亲是武汉市社区公共户,新生儿可以随父亲在社区公共户登记户口。
办理材料
父亲集体户《常住人口登记表》、身份证、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父母民族成份不同的,需共同签署《湖北省新增人口民族成份确认登记表》,用于确定新生儿的民族成份,到父亲户籍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出生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