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名单已经整理完毕,各位在办理时一定注意别上当受骗。有关高中阶段教师资格认定的条件,欢迎大家通过下文了解。
武汉市教育局
武汉市江岸区行政审批局、武汉市江岸区教育局
武汉市江汉区行政审批局
武汉市硚口区行政审批局
武汉市汉阳区行政审批局、武汉市汉阳区教育局
武汉市武昌区行政审批局、武汉市武昌区教育局
武汉市青山区教育局
武汉市洪山区行政审批局、武汉市洪山区教育局
武汉市东西湖区行政审批局、武汉市东西湖区教育局
武汉市蔡甸区教育局
武汉市江夏区教育局
武汉市黄陂区行政审批局
武汉市黄陂区教育局
武汉市新洲区行政审批局
武汉市新洲区教育局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教育局
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教育局
1、认定权限。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2、学历标准。按照《教师法》第十一条和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关于我省教师资格认定学历问题的说明》(鄂教资〔2012〕4号)有关规定标准执行。即:
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学历应为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3、普通话要求。申请语文学科教师资格需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申请其他学科教师资格需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中小学高级教师、中等职业学校高级讲师、高级实验师、特级教师等均不可作为免试依据。
4、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鄂教师〔2002〕3号)规定执行。
体检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个月内体检有效;申请人从武汉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医院名单中,任选一家医院进行体检,使用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所有体检项目必须完检;省人民医院为疑义问题终检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