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夏区幼升小政策已经整理好了,入学主要分为对口就近入学和统筹安排入学,各位可以看看自己属于哪种情况。如果有问题,欢迎致电江夏区教育局027-81820010进行咨询。
户籍和住房一致的,安排对口入学;户籍和住房不一致的,在学校登记,视学位情况安排入学。
提交审核资料:
(1)户口本、儿童预防接种手册。
(2)房产证(不动产证、房产证、购房合同、自建房证明材料或还建协议等)及入住材料。
说明:
①适龄儿童户籍不在学校服务范围内,但其父母户籍在学校服务范围内的,由学校视学位情况决定是否接收。如学校不能接收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②本公告中房产指普通住宅,不含商业用途或经营用途的写字楼、商铺、厂房等。房产所有人为适龄儿童父母。
③入住材料指户主为适龄儿童父母的水电气网等缴费凭证。
④未交付使用或已交付但未入住的房产,不作为对口就近入学的依据。
⑤适龄儿童随父(母)与祖父母(外祖父母)长期居住在一起,同时适龄儿童父(母)为独生子女并且适龄儿童父母在纸坊城区无住房的,如能提供父(母)独生子女证和房管局出具的父母双方无房材料,其子女可以依祖父母(外祖父母)所有的房产对口就近入学。
(1)适龄儿童非本区户籍,其父母持有江夏区居住证。
提供:
①户口本、儿童预防接种手册;
②租房合同(另附房东房产证书复印件、产权所有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产权人联系方式);
③父(母)在江夏区的居住证。(没有办理居住证或居住证还在办理过程中,其子女不符合在江夏区接受义务教育条件,不能在江夏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入学就读,需回户籍地登记入学,以免影响孩子正常入学。)
(2)落实百万大学生留汉创业就业政策,已办理户籍由外地迁入纸坊城区的大学生,其子女户籍未随迁。
提供:
①户口本、儿童预防接种手册;
②租房合同(另附房东房产证书复印件、产权所有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产权人联系方式)
(3)持有江夏区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随迁子女。
提供:
①户口本、儿童预防接种手册;
②租房合同(另附房东房产证书复印件、产权所有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产权人联系方式);
③父(母)在江夏区的居住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