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备办理退休手续,却发现自己的档案找不到了,这该怎么办呢?档案丢失的确是一件非常棘手的事情,不过办法总比困难多,希望这次的内容能帮到一些朋友。
一般来说,通过档案流转轨迹来查找,大都能找到蛛丝马迹。如果实在找不到,那么需要到当地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查找原先的就业备案花名册等信息。在过去,职工就业需要经过严格的备案程序,并形成劳动部门的鉴证备案材料,这都可以成为就业的佐证。
另外,原先手动记账时,社保缴费都是通过提交相应的花名册来办理的,有关社保缴费花名册信息也能够证明。
如果政府部门的有关资料都缺失,那么还可以找到原用工单位,或者其破产后接收档案的单位。其会计凭证会证明其发工资的记录,一些招用工的花名册等信息往往也会保留,这也会形成佐证的。
职工档案丢失不要慌,一定要按照历史轨迹进行查找,总会有办法办理退休的。
1、视同缴费年限的记录。视同缴费年限,主要是建立养老保险制度,以前依据职工档案中记载的连续工龄制度,可以视同缴费的时间。如果档案丢失,视同缴费年限就无法认定了。对于个人来说,这一部分利益就会受到损失。
不过,国家也考虑到了有关问题。在档案不全的情况下,允许职工在退休以后,寻找到新的档案材料,以后进行工龄重新认定。工龄重新认定,养老金也会重新计算。
2、出生时间的认定。根据1999年《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对于职工出生时间的认定,当身份证与档案记载不一致时,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
3、特殊工种退休年龄的认定。大家都知道特殊工种满足工作相应的年限,可以提前五年退休领取养老金。如果档案中记载特殊工种工作年限的档案材料丢失,那样就无法认定从业年限了。
4、部分缴费记录错失的情况。社保系统的建立是首先由各地自行建立的,过去的很多银行缴费都是通过手工记账、手工录入的方式来记载,所以也难以保障有关缴费记录不错失。
当职工对于自己的社保缴费年限有异议时,职工档案材料将提供最准确的证明,能够有效避免张冠李戴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