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电动车上牌办理条件、办理材料和办理程序都已经在下方整理好了。还不清楚的市民朋友可以来了解看看,希望能给各位提供帮助。
1、按照《武汉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政府令312号)规定,电动自行车车辆所有人应当自购买车辆之日起30日内,向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2、申请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脚踏行驶能力;
(2)具有电驱动或/电助动功能;
(3)电驱动行驶时,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 km/h;电助动行驶时,车速超过25 km/h,电动机不得提供动力输出;
(4)装配完整的电动自行车的整车质量小于或等于55 kg(含电池在内);
(5)蓄电池标称电压小于或等于48v;
(6)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小于或等于400w;
(7)取得3C认证证书;
(8)实车外观与电动自行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上的车辆图片保持一致。
(1)车主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需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书。单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2)电动自行车来历证明。(a、该车销售单位开具的增值税发票或打印的电子版增值税发票;b、继承、赠予、中奖、协议离婚和协议抵偿债务的电动自行车,其来历证明是继承、赠予、中奖、协议离婚和协议抵偿债务的相关文书和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
(3)电动自行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
1、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全市通办。所有人或委托代理人到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点,交验车辆并提供上述“需要提供的材料”。
2、符合注册登记要求的,当场办结并领取电动自行车牌证。
3、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工本费20元。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00
周六: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