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温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了《温州市户籍人口一次性生育补贴发放办法》。决定对符合条件的一孩家庭、二孩家庭、三孩家庭发放一次性生育补贴。具体政策情况,一起来了解下吧。
根据《生育补贴发放办法》规定,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的对象应该同时符合两个条件:
1、2022年9月24日(含当日)起分娩;
2、分娩时,夫妻双方或单方为我市户籍人口,单方户籍人口申领需子女落户温州。
补贴标准则根据生育孩次呈现递增状态,符合条件生育的夫妻,生育一孩的予以发放一次性生育补贴1000元;生育二孩的发放一次性生育补贴2000元,生育三孩的发放一次性生育补贴3000元(孩次认定以审核结果为准)。各县(市、区)可依据财力适当调整发放标准。
生育津贴即生育保险津贴,是国家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一定生活费用。申请津贴时,需在本市连续缴纳职工医保(含生育保险)费满6个月。此外,灵活就业人员在2022年7月1日以后生育并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申领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计算公式为: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其中灵活就业人员生育津贴计发基数按上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确定。
单位参保人员可在生育后一年内,由用人单位或个人向职工医疗保险关系所在的医保经办机构或通过浙江政务网、“浙里办APP”申请生育津贴。
医保经办机构应按规定对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一般为20个工作日),审核通过后,生育津贴将拨付至用人单位指定账户。
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可按照相关规定直接向医保经办机构提出申领。
需要提醒的是,生育津贴与产假期间职工本人工资不能重复享受,用人单位已按规定支付职工产假工资的,按照就高原则,重复部分由用人单位扣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