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灵活就业)政策已经替各位整理好,需要了解的同学可以来看看,有问题欢迎直接咨询所在区的人社部门。欢迎大家收藏、转发此文。
对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可按照规定给予最长不超过2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1、支持标准:现标准为673.19元/月/人
2、适用对象:具有我市户籍,开办个体工商户或在用人单位(含个体工商户)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用工及其他方式灵活就业的,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3、办理流程:高校毕业生可通过线上(湖北政务服务网等)线下渠道,向户籍所在地社区(街道)申请,社区(街道)、区人社部门2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复核并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送区财政部门拨付补贴资金。
4、受理/咨询部门:各区人社部门
江岸区人力资源局:027-82733452
江汉区人力资源局:027-85709020
硚口区人力资源局:027-83631970
汉阳区人力资源局:027-84872334
武昌区人力资源局:027-88936705
青山区人力资源局:027-68860621
洪山区人力资源局:027-87397602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人力资源局:027-84852219
蔡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7-84942505
江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7-87916691
东西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7-83219926
黄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7-66000619
新洲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7-89350427
东湖高新区党工委组织部(人事局):027-67880128
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工委组织部(人事劳动局):027-86779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