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还是比较重要,如果你不知道自己档案在哪里,可以进行查询,如果流动人员人事档案都有什么材料?有什么用呢?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执行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的相关规定,主要有履历类材料,自传和思想类材料,考核鉴定类材料,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学术评鉴和教育培训类材料,政审、审计和审核类材料,党、团类材料表彰奖励类材料,违规违纪违法处理处分类材料、工资、任免、出国和会议代表类材料,以及其他可供组织参考的材料。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是反映流动人员政治面貌、道德品行、学习工作经历、专业素养、工作实绩、遵纪守法以及家庭状况、社会关系等情况的历史记录材料,是流动人员参加机关公务员考录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办理政审考察、申报职称评审和核定社保待遇等事项的重要依据。
可以登录全国人社政务服务平台(http://zwfw.mohrss.gov.cn/)并注册,在“就业创业”板块的“跨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专栏进行查询。目前,该平台支持档案基础信息数据已被上传平台的流动人员在线查询存档情况。或者致电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进行查询,机构联系方式可在上述平台查询。
按照《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和《关于简化优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的通知》相关要求,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可由户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的档案管理服务机构管理。鼓励用人单位办理集体委托存档业务,加强档案材料收集。
不转移档案的话,档案材料收集工作难度较大,在个人需要依据档案材料保障相关权益时,难以及时提供相关服务。
自2016年以来,人社部在部门户网站发布地方人社部门所属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信息,且每年进行更新。(网址:https://chrm.mohrss.gov.cn/)
2021年底,在全国人社政务服务平台开通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跨省通办”功能。用人单位和流动人员可登录查询。(网址:http://zwfw.mohrss.gov.cn/portal/service_catalog)
注意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包括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设立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以及经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授权的单位。其他任何未经授权的单位不得开展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严禁个人保管本人或他人人事档案。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应当提供免费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不得收取档案保管费、查阅费、证明费、转递费等名目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