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发布了关于《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学驾一件事”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其中杭州属于改革试点城市之一,那方案的具体内容,可以来了解看看。
“一键式”择校
定期在政府官网或公众服务平台等公布择校信息,包括驾校名称、培训车型、收费标准、场地位置、报名热线等;教练员姓名、准教车型、教龄、职业技能等级等;教练车号牌、车龄等;咨询投诉联系方式等信息。
实行网上择校,逐步推进驾驶培训公众服务平台建设,公开择校信息,实现学员网上择校。
拓宽学员咨询投诉渠道,充分发挥12328(12345)热线电话、公众服务平台等效能,及时、高效解决相关问题。
“一站式”报名
推进报名集成服务。在现有驾培综合服务的基础上,整合面签、报名、签订合同、缴费等功能,打通相关部门数据壁垒,推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报名、合同、缴费数据与公安部门面签数据、卫健部门体检数据等互联共享,实现学员报名集成办理。
鼓励在驾培综合服务大厅提供驾驶人自助体检服务,打通公安、卫健等部门数据,实现体检结果互认共享。
“一账户”保障
保障学驾资金安全。严格落实相关要求,督促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者与学员签订培训合同,实行学驾资金固定账户管理,切实保障实际操作培训费用安全。
规范学驾培训合同。推广使用交通运输部和工商总局联合印发的《机动车驾驶培训先学后付、计时收费模式服务合同(示范合同)》,明确补训约定,加强对培训内容与学时、费用与支付方式等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管,逐步推广电子合同。
规范收费行为。督促驾校公开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严格按合同约定收费,严禁巧立名目额外收费,加强培训收费价格监测,实行市场自主定价,防范价格垄断。
“一网通”约车
优化约车模式。引导驾校建立学车预约制度,及时公开教练员、教练车、培训场地教学安排计划等信息,方便学员根据自身时间预约培训、实时查询学车进度。
优化服务体验。保持车况良好,规范教练员仪容仪表、文明用语,改进教学态度。鼓励驾校提供学员免费接送等服务,改善培训场所条件。
方便网上约考。对考试不通过的学员,为其方便约考,已完成的基本学时仍然有效,行业管理部门应根据学员意愿及时推送约考信息,如需补训,按合同约定实施。
“一指数”评价
制定驾培机构培训服务质量测评指引,定期开展驾培机构服务质量测评;加强与公安部门数据对接,自动获取学员各科目的考试合格率、三年内驾龄驾驶员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情况等数据,实现服务质量结果自动测评。
按照《浙江省交通运输行业信用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建立通报制度,对服务质量差、质量信誉考核低的驾校和教练员列入“双随机”检查。
定期向社会发布驾培机构招生数量、完成学员培训数量等基本信息以及市场供求预警信息,引导社会理性投资、消费者理性选择,优化驾培市场资源配置。
按照省市结合、分工协作的原则,建设“学驾一件事”综合服务平台。综合服务平台的总体架构可概括为“1+3+5”:
“1”是指由省级层面统建的数据中心,具备汇集、整理、流转数据等功能;
“3”是指由各地市分建的治理端、学员端和企业端三个服务端,分别为行业管理部门、学员和驾校提供服务;
“5”是指学员端的5大应用场景,包括“一键式”择校、“一站式”报名、“一账户”保障、“一网通”约车、“一指数”评价5大功能。
1、方案制定阶段(截至2023年7月底)
全面梳理当前学驾过程中的突出问题,提出改革举措,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完成时限,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2、试点实施阶段(2023年8月至2023年12月底)
各试点单位根据实施方案的任务和要求,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组织实施相关改革试点工作。
2023年在杭州、宁波、嘉兴、绍兴、台州等市开展“学驾一件事”改革试点,形成示范标杆。
3、全面推广阶段(2024年1月至2025年6月底)
在试点基础上,全省实施“学驾一件事”改革各项工作,在2025年6月底前,完成“学驾一件事”改革,达到改革预期效果。
4、总结提升阶段(2025年7月至2025年12月底)
对改革措施落实情况和实际效果进行评估,全面总结改革工作成效,对存在的问题,进一步优化完善,建立巩固改革成果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