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怎么买断?公租房最长能住多久?购买了经济适用房还能否住公租房?针对大家提出的问题,有关部门已经给出答复,那相关规定一起了解下。
根据《湖北省城镇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湖北省政府令第398号)第二十八条规定:“承租人连续租赁保障性住房已满5年,且符合保障性住房配售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同意,可以购买承租的保障性住房 ”为授权性条款。根据国家、湖北省公租房管理相关政策,结合武汉市公租房管理的实际,我市按公租房只租不售政策执行。
公租房实物配租会签订租赁合同,合同租赁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无房新就业职工承租公租房的租赁期限自其毕业之日起不超过6年。
租赁合同期限届满需要续租的,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期届满前3个月向区住房保障房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准予续租。
未按规定提出续租申请的承租人,租赁期满应当退出配租房屋。
不可以。一个家庭限租限购一套保障性住房。已享受实物配租或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成员,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但原保障家庭由于子女婚姻、生育原因增加家庭成员的,符合申请条件的新增自然家庭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购买了经济适用住房的,参与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成员收入和所占住房份额面积计算分摊,不重复认定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人口。即将经济适用房面积除以家庭人口数,得到的面积即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如分摊之后人均住房面积高于16平方米,则无法申请公租房;如果没有高于16平方米,还要再审核申请人的收入及其它条件是否符合规定。